1、收到來料時,不編制會計分錄,只對“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科目中對應的材料明細賬進行數額登記。
2、領取“來料”及其它材料用於制造加工產品時,對“來料”領取的處理同上1,只在備查賬中登記;對領取其它材料則:
借:生產成本,
貨: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時: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等科目,
4、出口銷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結轉銷售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