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陸北京市國稅局網站進行查詢;
2、通過12366國稅熱線進行查詢;
3、直接攜帶發票原件,到國稅大廳進行查詢;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 )第三十三條規定,用票單位和個人有權申請稅務機關對發票的真偽進行鑒別。收到申請的稅務機關應當受理並負責鑒別發票的真偽;鑒別有困難的,可以提請發票監制稅務機關協助鑒別。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用票單位和個人有權申請稅務機關對發票的真偽進行鑒別。
為方便用票單位和個人鑒別普通發票的真偽,可由發票開具方的主管稅務機關或取得發票方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並負責鑒別發票的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