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曾經多次國家破產,然後還有南歐的希臘和意大利,北歐的丹麥等等,亞洲的韓國在98金融危機中破產壹次,至今銀行體系還被美國接管和控制。
“國家破產”,這個概念是2002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提出來的,它指的是壹個國家對外資產小於對外負債,即出現對外資不抵債的狀況,即壹個國家的金融財政收入不足以支付其進口商品所必需的外匯,或是其主權債務大於其GDP。簡單講,就是沒辦法還外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