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簡譜中,記錄音的高低和長短的符號,叫做音符。而用來表示這些音的高低的符號,是用七個阿拉伯數字作為標記,它們的寫法是:1、2、3、4、5、6、7
讀法為:do、re、mi、fa、sol、la、si(哆、來、米、發、索、拉、西)。
音符是和音高緊密相連的,沒有壹個不帶音高的音符。其中,do、re、mi、fa、sol、la、si,是自然大調式中的七個基本音級的唱法,叫做“唱名”,是在演唱旋律時為方便唱譜而采用的名稱。
擴展資料:
為了標記更高或更低的音,則在基本符號的上面或下面加上小圓點。在簡譜中,不帶點的基本符號叫做中音;在基本符號上面加上壹個點叫高音;加兩個點叫倍高音;加三個點叫超高音;在基本符號下面加壹個點叫低音;加兩個點叫倍低音;加三個點叫超低音。
簡譜中,音的長短是在基本音符的基礎上加短橫線、附點、延音線和連音符號表示的。短橫線的用法有兩種:寫在基本音符右邊的短橫線叫增時線。增時線越多,音的時值就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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