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輕微的人員可以采取社區戒毒或醫療機構的戒毒治療,對於吸毒成癮或接受社區戒毒治療效果不好又反復吸食的,公安機關會做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措施;
另外毒癮較大自願接受強制隔離的也可以進行強制隔離。
戒毒人員應當按照性別實行分別管理。女性戒毒人員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管理。戒毒是指吸毒人員戒除吸食、註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壹般應包括三個階段:脫毒——康復——重新步入社會的輔導。戒毒壹般采用自然戒斷法、藥物及非藥物戒斷法。
吸毒人員管控措施有以下三條:深入排查登記,全面掌握吸毒人員底數和現狀;依法落實各項戒毒治療和康復措施;完善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切實提高動態管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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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壹)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註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註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