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單件重量500克以上:按照省級行政區劃設置31個計費區,全國***5個資費檔,采取分區和首續重計費模式。500克到1000克為首重。
壹區(省內)首重6元,續重2元。
二區(湖北、湖南、河北等14個)首重8元,續重2元。
三區(廣東、福建、廣西等11個)首重8元,續重3元。
四區(海南、雲南)首重14元,續重4元。
五區(西藏、新疆、青海)首重16元,續重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