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壹2009年1月25日、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壹、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二、對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間安排進行調整:元旦放假1天不變;春節放假3天不變,但放假起始時間由農歷年正月初壹調整為除夕;"五壹"國際勞動節由3天調整為1天,減少2天;"十壹"國慶節放假3天不變;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各放假1天(農歷節日如遇閏月,以第壹個月為休假日)。
三、允許周末上移下錯,與法定節假日形成連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