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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像法、末法各是多少時間?

從2600年前釋迦牟尼佛時代開始計算: 正法500年;像法1000年;末法10000年,此後進入“法滅盡”的時代。我國宋朝以後,即進入“末法時代”。這個時代,佛教的真實義理逐漸被人誤解,逐漸“世俗化”“淺化”。 --------------------------------------- 以下出自佛學大詞典: 正像末 又作正像末三時、三時。即教法住世之正、像、末等三期變遷。據大乘同性經卷下、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本等載,三時即: (壹)如來滅後,教法住世,依教法修行,即能證果,稱為正法(梵saddharma )。 (二)雖有教法及修行者,多不能證果,稱為像法(梵saddharma -pratiru^paka ,像,相似之意)。 (三)教法垂世,人雖有稟教,而不能修行證果,稱為末法(梵saddharma -vipralopa )。 然法華玄論卷十載,正、像之分別有多種說法,即:(壹)佛在世為正法,佛滅後為像法。 (二)未有異部之時代為正法,異部紛紛出現之時代為像法。 (三)得道者多之時代為正法,得道者少之時代為像法。 (四)正法未破之時代為正法。正法已破之時代為像法。 (五)未起惡法為正法,起諸惡法為像法。 (六)二千年皆屬正法,萬年轉衰微為像法。 (七)諸菩薩見如來之法無有興滅,常見諸佛,則壹萬二千乃至壹切時皆是正法,二乘人見佛法有興衰,故有正、像之分別。 至於三時之時限,諸經論說法各異: (壹)據賢劫經卷三、大乘三聚懺悔經等之說,正法有五百年,像法亦五百年。 (二)據中觀論疏卷壹末、釋凈土群疑論卷三等之說,正法有壹千年,像法亦壹千年。 (三)據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六、摩訶摩耶經卷下、南嶽思大禪師立誓願文等之說,正法有五百年,像法有壹千年。 (四)據悲華經卷七、大乘悲分陀利經卷五等之說,正法有壹千年,像法為五百年。關於末法之時限,諸經論所說大抵為末法壹萬年。然俱舍論寶疏卷二十九依善見律毗婆沙卷十八所舉,將正法千年之後尚有壹萬年之說法,解釋作壹萬年中之前五千年為像法時,而後五千年為末法時。 另據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五,舉出‘五五百年’之說,即將佛陀入滅後之二千五百年間,區分為五個五百年,依次為解脫堅固、禪定堅固、多聞堅固、造寺堅固、鬥諍堅固等五個時期;五個時期以後,雖有剃除須發、身著袈裟者,然毀破禁戒,不如法行。又佛臨涅盤記法住經,於正法壹千年中,以壹百年為壹期,依次分為聖法、寂靜、正行、遠離、法義、法教、利養、乖爭、事業、戲論等十個堅固時期。又毗尼母經卷三,於正法五百年中,亦以壹百年為壹期,次第分為解脫、定、持戒、多聞、布施等五個堅固時期。此二經之說法與前面大集經之說相似,依此,大集經之‘五五百年’說,或亦指正法住世之相。 然據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二所舉,則將‘五五百年’分為正、像、末三時,即以前二個五百年為正法時,第三、第四個五百年為像法時,最後壹個五百年為末法壹萬年之初五百年。 又大毗婆沙論卷壹八三載,由於度女人出家之故,正法減五百歲,故以初五百年之解脫堅固為正法期,次五百年之禪定堅固為像法期,後三個五百年之無行無證為末法期。 此外,羅什、不空二師所譯之仁王經中,因所舉之時限語義不詳,故各經論及智顗、吉藏、真諦等諸師之異說紛紜;或謂仁王經所說乃另壹種之‘三時說’,即以八十年(或五十年)為正法期,八百年(或五百年)為像法期,八千年(或五千年)為末法期。 關於我國諸師之異說,據勝鬘經疏詳玄記卷十載,凈影、道綽、法上、賢首等師說正法五百年;南山、清涼、靈芝等師說正法壹千年。凈土家則謂聖道門之諸教,歷三時而漸趨衰滅,凈土教卻漸興盛,於末法壹萬年之後,尚能住世壹百年。 另就三時之修行證果而論,有謂正法時,持戒即能成就,稱為戒成就;像法時,修禪即能成就,稱為禪成就;末法時,惟依凈土念佛法門方能成就,稱為凈成就。[雜阿含經卷三十二、別譯雜阿含卷六、十誦律卷四十九、仁王經合疏卷下、安樂集卷下、法華玄贊卷五、法華義疏卷五、大藏法數卷十二、末法燈明記](參閱‘五五百年’1065) 正法 (壹)梵語sad-dharma,巴利語saddhamma。指真正之法。亦即佛陀所說之教法。又作白法(梵s/ukla -dharma )、凈法,或稱妙法。凡契當於佛法正理之法,皆稱正法,如不取不著之法門、大菩薩之法。據大毗婆沙論卷壹八三載,如來正法有世俗、勝義之別,世俗正法指名句文身,即經律論;勝義正法則指聖道,即無漏之根、力、覺支、道支。又俱舍論卷二十九以為世尊正法之體有教、證二種;教正法,指佛所說之經律論三藏;而三十七品等菩提分法,則為證正法。換言之,教正法即世俗正法之體,證正法即勝義正法之體。[雜阿含經卷二十五、增壹阿含經卷四十八、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五證勸品、雜阿毗曇心論卷十、大智度論卷三十四] 像法 梵語saddharma-pratiru^paka。三時之第二時。以其乃相似於正法時之教法,故謂之像。佛陀入滅後,依其教法之運行狀況,可區分為正法、像法、末法等三時。像法即為像法時之略稱。此時期僅有教說與修行者,而欠缺證果者。 末法 梵語saddharma-vipralopa。正法絕滅之意。指佛法衰頹之時代。與‘末世’、‘末代’同義。乃正、像、末三時之壹。教法住世有正法、像法、末法三期變遷。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之本以教(教法)、行(修行)、證(證果)之具足或不具足,配於正、像、末三時之說,謂如來滅度後,教法住世,依教法修行,即能證果,稱為正法。雖有教法及修行者,多不能證果,稱為像法(像,相似之意)。教法垂世,人雖有秉教,而不能修行證果,稱為末法。末法之世即稱為末世。 末法時代佛之正法衰頹而僧風濁亂,其情狀約如法苑珠林卷九十八‘五濁部’所載(大五三·壹○○五下):‘佛涅盤後當有五亂,壹者當來比丘從白衣學法,世之壹亂。二者白衣上坐比丘處下,世之二亂。三者比丘說法不行承受,白衣說法以為無上,世之三亂。四者魔家比丘自生現在,於世間以為真道諦,佛法正典自為不明,詐偽為信,世之四亂。五者當來比丘畜養妻子奴仆治生,但***諍訟,不承佛教,世之五亂。’ 關於三時之時限,諸說不壹,有謂佛陀入滅後正法有五百年,像法壹千年;或謂正法、像法各壹千年之後,方為末法時期,此時期歷經壹萬年後,佛法則滅盡;或謂正法壹千年,像法、末法各有五千年。然綜觀諸經論之說,大多以末法為壹萬年。[雜阿含經卷二十五、卷三十二、佛臨涅盤記法住經、大般若經卷三○二初分難聞功德品、大乘同性經卷下、法華經安樂行品、八十華嚴卷四十五、法滅盡經、無量壽經卷下](參閱‘正像末’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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