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紙質酒店登記記錄會要求保存3年,以備隨時查詢。聯網登記記錄在城市中更普遍,和公安局聯網的酒店開房記錄,只要系統內存夠大,從技術角度上是可以永久保留。
法律依據: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第六條 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接待境外旅客住宿,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送住宿登記表。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九條 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經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