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辦理流程
1.註冊並登錄文化和旅遊部系統
2.熟悉並準備企業基礎材料和專業報告材料
3.整理填報許可資質所需材料
4.提交許可申請材料
5.文化和旅遊廳(文化和旅遊局)審批
6.不予批準或退回修改(註:重新提交材料)
7.予以批準
8.提交紙質材料
9.預約並領取許可證書
文網文全稱是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是指經文化行政部門批準,頒發給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市場合法準入資質;其中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對申請從事經營性文化活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
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核發《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並
向社會公告;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活動經
批準後,應當持《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按照《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到 所在電信管理機構或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