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省份簡稱如下:
1、湖南省。省會:長沙。簡稱:湘。
2、湖北省。省會:武漢。簡稱:鄂。
3、廣東省。省會:廣州。簡稱:粵。
4、廣西壯族自治區。省會:南寧。簡稱:桂。
5、河南省。省會:鄭州。簡稱:豫。
6、河北省。省會:石家莊。簡稱:冀。
7、山東省。省會:濟南。簡稱:魯。
8、山西省。省會:太原。簡稱:晉。
9、江西省。省會:南昌。簡稱:贛。
10、江蘇省。省會:南京。簡稱:蘇。
11、浙江省。省會:杭州。簡稱:浙。
12、黑龍江省。省會:哈爾濱。簡稱:黑。
1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省會:烏魯木齊。簡稱:新。
14、雲南省。省會:昆明。簡稱:滇、雲。
15、貴州省。省會:貴陽。簡稱:黔、貴。
16、福建省。省會:福州。簡稱:閩。
17、吉林省。省會:長春。簡稱:吉。
18、安徽省。省會:合肥。簡稱:皖。
19、四川省。省會:成都。簡稱:川、蜀。
20、西藏自治區。省會:拉薩。簡稱:藏。
21、寧夏回族自治區。省會:銀川。簡稱:寧。
22、遼寧省。省會:沈陽。簡稱:遼。
23、青海省。省會:西寧。簡稱:青。
24、甘肅省。省會:蘭州。簡稱:甘、隴。
25、陜西省。省會:西安。簡稱:陜、秦。
26、海南省。省會:海口。簡稱:瓊。
27、內蒙古自治區。省會:呼和浩特。簡稱:內蒙古。
28、北京市。省會:北京。簡稱:京。
29、重慶市。省會:重慶。簡稱:渝。
30、上海市。省會:上海。簡稱:滬。
31、天津市。省會:天津。簡稱:津。
32、香港特別行政區。省會:香港。簡稱:港。
33、澳門特別行政區。省會:澳門。簡稱: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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