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編程學習大全網 - 源碼下載 -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是什麽東東,誰承認的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是什麽東東,誰承認的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章程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是由致力於移動互聯網產業發展的企業、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支撐機構等組織自願組成的非贏利性行業聯合體。

第二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的宗旨是為推動移動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和應用做出貢獻而努力。

第三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的作用是為推動移動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充分發揮在企業與政府之間有關於立法、政策、規劃和環境建設方面的橋梁與紐帶作用;充分發揮企業與用戶、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科研、教育、支撐機構之間關於研發、生產、教育、培訓、測試、認證、標準化、政策、法律、應用等方面溝通、交流、合作、推進的橋梁與紐帶作用。

第四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致力於有關宏觀規劃、國際合作、行業活動等組織協調與服務工作。

第二章 工作規則和範圍

第五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遵循開放***享的理念。

第六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的工作範圍是宣傳貫徹有關政策法規,為移動互聯網產業教育培訓,為移動互聯網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為移動互聯網產業的應用推廣,為推動移動互聯網產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做好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的會員是組成聯盟的主體,應具備如下基本條件:

(壹)在移動互聯網領域從事科研、教育、開發、測試、應用、服務和管理的單位;

(二)單位會員應是合法註冊的企事業單位和依法成立並登記的社會團體;

(三)自願加入聯盟,擁護並遵守聯盟章程,願意履行會員義務。

第八條 會員加入聯盟的基本程序:

(壹)提交加入聯盟的申請;

(二)經聯盟理事會審查通過;

(三)由聯盟理事會授權秘書處頒發會員資格證書。

第九條 會員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壹)會員享有聯盟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聯盟舉辦的各項會議、技術交流與合作等活動;

(三)獲得聯盟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聯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五)享有自由加入和退出聯盟的權利;

(六)聯盟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會員應承擔如下基本義務:

(壹)執行聯盟的決議,遵守聯盟章程和行約行規;

(二)維護聯盟的聲譽和合法權益,主動宣傳聯盟的宗旨,完成聯盟交辦的工作,積極參加聯盟的活動;

(三)積極推薦會員;

(四)根據章程第二章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工作;

(五)向聯盟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

(六)以資助名義向聯盟交納年度經費;

(七)聯盟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壹條 批準會員入會申請,批準會員申請辭退或開除等重要事宜,需報請理事會討論決定;在理事會休會期間可授權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但要報請理事會備案,致信件全體理事)。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聯盟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會員資格,並予以公告:

(壹)不能滿足會員基本條件的;

(二)連續兩年不履行會員基本義務的;

(三)其他嚴重違反聯盟章程的。

第十三條 會員退出聯盟的基本程序:

(壹)提前壹個月向聯盟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

(二)秘書處接受申請後,報聯盟理事會表決通過,並予以備案和公告。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領導人的產生與罷免

第十四條 聯盟設立專家委員會,聘請著名專家任職(專家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委員組成),為聯盟活動進行技術咨詢、技術指導。

第十五條 聯盟聘請產業領袖、大師和著名專家組成智囊團,為移動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和國際合作提出咨詢建議。

第十六條 聯盟的最高權利機構為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制定和修改聯盟章程;

(二)選舉產生聯盟理事會,選舉和罷免聯盟理事會;

(三)審議聯盟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推舉產生專家委員會;

(五)審決聯盟解體等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四年。會員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壹次,由聯盟理事會提出。

第十八條 聯盟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決策和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聯盟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聯盟理事會的職權為:

(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組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聯盟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或撤銷聯盟有關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等重要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

(七)評估秘書處的工作;

(八)制定聯盟相關管理制度等;

(九)組織處理聯盟的重大活動和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聯盟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選舉設立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代行理事會職責,常務理事會每六個月召開壹次,特殊情況時,也可以采用通信方式召開,常務理事會作出的有關決定要及時通報全體理事。在工作要求緊迫的特殊情況之下,可召開聯盟主席擴大會議,研究決策涉及第十七條第九款的日常重要緊迫事宜。聯盟主席擴大會議的參會人員範圍為: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副秘書長以及部分常務理事會、副秘書長等。在特殊情況之下,聯盟主席擴大會議代表聯盟理事會行使職權,但須對其作出的決定通報全體理事。

第二十條 涉及聯盟的有關活動需報請理事會討論決定;在理事會休會期間可授權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在緊急情況下,可召開主席擴大會議討論決定(但要報請理事會備案,致信件全體理事)。

第二十壹條 聯盟下設秘書處,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協調、處理聯盟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壹)會員的發展與管理;

(二)管理聯盟網站;

(三)廣泛宣傳聯盟的宗旨和功能,擴大聯盟的業務;

(四)負責組織、協調聯盟重大活動和外事活動的事務、服務工作;

(五)管理聯盟的財務;

(六)吸納贊助;

(七)其他職能。

第二十二條 聯盟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聯盟理事會代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壹)有事業心,認真負責,為人正派,辦事公道;

(二)在開放源代碼軟件領域從事科研、教育、開發、產業、應用、服務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成績突出,有代表性;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三條 聯盟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聯盟理事會代表的任期為每屆4年,最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由於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時,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多數表決通過。

第二十四條 聯盟主席由聯盟理事會選舉產生,副主席由主席推薦,經聯盟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五條 聯盟主席行使以下職權:

(壹)召集和主持聯盟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主席擴大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和聯盟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三)向聯盟理事會推薦秘書長的人選,檢查秘書處的工作;

(四)代表聯盟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五)處理其他由聯盟授權的重要事宜。

第二十六條 秘書長是聯盟秘書處日常工作的負責人,由聯盟主席推薦,並經聯盟理事會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向聯盟理事會負責。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並經聯盟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秘書處在秘書長的領導下處理聯盟日常事務。

第二十七條 聯盟秘書長在聯盟理事會的領導下行使以下職權:

(壹)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落實聯盟的任務;

(二)向聯盟理事會建議秘書處的構成;

(三)向聯盟理事會推薦秘書處的其他主要負責人;

(四)組建秘書處,聘請秘書處的其他全職工作人員;

(五)向聯盟理事會提交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

(六)在聯盟理事會批準的財務預算內行使財權;

(七)辦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聯盟經費來源:

(壹)聯盟成員資助

(二)社會團體及個人的捐贈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聯盟的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聯盟業務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聯盟的資產管理接受聯盟理事會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壹條 聯盟章程的修改,須經過聯盟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 上一篇:交通卡源代碼
  • 下一篇:Linux 開發板常規測試
  • copyright 2024編程學習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