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上有很多因為金牌而免於死亡的案例,但也有很多人仍然因為金牌而痛苦。就唐朝而言,據史官不完全統計,30多人自然死亡帶金榜,而18人被執行死刑意外死亡,部分原因不明。這樣看來,免死金牌的免死效果並不是絕對的。當妳觸碰到壹些底線,自然免死金牌也保護不了妳,包括末代皇帝的免死金牌,在改朝換代的時候,在新皇帝面前只是壹張沒用的牌。
事實上,被授予免死金牌並不壹定會成為皇帝的關鍵人物。畢竟在隋唐時期,開國功臣免死獲頒金質勛章已經成為壹種規定。這種免死金牌,換句話說,相當於皇帝考驗妳是不是壹個國家,壹個民族。如果妳無限期觸法,自然皇帝會看在眼裏,不會讓妳放肆。正所謂“妳讓臣死我也得死。”如果皇帝要妳死,妳怎麽反抗?皇帝自然可以在不違反免死金牌規定的情況下,以叛國罪審判妳或者派殺手。
所以說是“催命符”,但也只是相對於壹部分人而言,就是那些拿了金牌之後就開始猖狂的小人,自然逃不過皇帝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