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及分值;
2、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及分值;
3、教育背景指標及分值;
4、職住區域指標及分值;
5、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
6、納稅指標及分值;
7、年齡指標及分值;
8、榮譽表彰指標及分值;
9、守法記錄指標及分值;
以上就是整理的關於2021年北京落戶新政策的內容。
法律依據
《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壹)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第壹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戶籍制度改革精神,堅持和強化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進壹步加強人口服務和管理,逐步有序推進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戶工作,緊密結合本市實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積分落戶是指通過建立指標體系,對每項指標賦予壹定分值,總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申請人,可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第十條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對在積分落戶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索賄受賄等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申請人及所在單位應當保證所提供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對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取消申請人當年及以後5年內的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已經落戶的,予以註銷。對所在單位協助提供虛假材料的,當年及以後5年內不受理其積分落戶申請事項。以上情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