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壹信息匯總。組建全區流調信息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負責對大數據信息比對、“紅黃碼轉碼”預警推送、社區值守“四問五必”、群眾監督等多源信息進行匯總、初核和整理,每10分鐘形成1個流調信息任務清單;
2、智能分配任務。按照“屬地負責,智能分配,隨到隨送”原則,利用信息系統,30分鐘內完成清單任務智能化分配;
3、壹體聯動查驗。按照“1個鄉鎮 (街道)1個流調隊”和“1村1分隊”原則,采用數據分析、現場查驗、電話詢問、實地走訪等手段全方位開展調查,3小時內有效限定疑似人員活動半徑,10小時內精準溯源被調查者活動軌跡;
4、專家復核印證。積極對接市疾控中心,邀請市級醫療、公安、通信等行業專家,采取“線上研究與集中研判”相結合的方式,對被調查者活動軌跡時間邏輯、路線邏輯、密接情況、檢測結果等進行綜合復核印證,提出處置建議;
5、快速形成報告。結合專家復核意見,按照“誰查驗、誰負責”原則,由流調隊快速完成流調報告並實時上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的壹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因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