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變化修正概算指標(元/㎡)=原概算指標+換入量×換入單價—換出工程量
×換出人材機單價。
拓展:
概算指標事宜、物質的、價格為、對象的、如果沒有價格就沒辦法做概算。
主要區別是,性質不同、作用不同、要求原則不同,具體如下:
壹、性質不同
1、概算定額
概算定額是在預算定額基礎上根據有代表性的通用設計圖和標準圖等資料,以主要工序為準,綜合相關工序,進行綜合、擴大和合並而成的定額。
2、概算指標
概算指標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指標的簡稱。是完成壹定單位建築安裝工程的工料消耗量或工程造價的定額指標。
二、作用不同
1、概算定額
是編制設計概算和修正概算的依據,是編制估算指標的基礎。
2、概算指標
是編制設計概算、控制概算造價、選擇設計方案的依據,也是編制施工企業勞動計劃和物資供應計劃的依據。
三、要求原則不同
1、概算定額
①、概算定額的編制深度要適應設計深度的要求,概算定額是在初步設計階段使用的,受設計深度的限制。
②、概算定額水平的確定應與基礎定額 ,預算定額的水平壹致。
2、概算指標
①、按平均水平確定概算指標的原則。
②、概算指標的內容和表現形式,要貫徹簡明適用的原則。
③、概算指標的編制依據,必須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