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供應商):
1.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2.煤炭運輸時間: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運輸;
三。質量要求:(以甲方實驗室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量a .⊙5300 CAG
2.總水分:≦10%
3.硫含量:ad。≦1.5%
四。價格和金額:
乙方的煤炭符合第三條的要求。在5000cag的基礎上,價格為815元/噸(以1票結算)。高於5000ca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6條。
五、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實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達後,必須通過甲方實驗室在乙方儲存點(或汽車)取樣化驗。如果符合第三條的質量要求,甲方將通知乙方進煤。
3.在取樣和測試過程中,甲方安排實驗室、能源部門和材料供應部門的人員參與,乙方安排人員參與。取樣完成後,按要求填寫《煤炭取樣會簽單》。
4.在給煤過程中,如發現乙方有明顯摻假、欺騙行為,應立即終止協議。
六、獎罰措施:
1.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給煤計劃和本合同的相關質量要求供應煤炭。因供貨不及時或不符合本協議的相關質量要求而給甲方造成的壹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3.對於總含水量大於10%的部分,應按比例扣除重量。
4.如果收到的發熱量在4901-5000 CAG之間,扣10元噸,如果在4801-4900 CAG之間,扣20元噸。如果低於4800 cag,甲方將終止協議。
5.如果收到的發熱量在5000-5500 cag以內,每增加100 cag,價格增加100元噸;發熱量在5500-5800 cag以內的,加價100 cag,大於5800 cag的加價5元噸。
6.硫含量高於指標範圍內0.1%的,下調價格10元噸;
七、工程量計算:
以甲方地秤稱重為準,雙方稱重壹致。
八。付款方式及時間:所有貨物接收驗收後,乙方按要求開具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九。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X.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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