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拆分是指可以組合成壹個整體的不同部分,單獨被分開的過程。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和從合同。
所謂從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為存在前提的合同,我們常見的保證合同、定金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相對於主債務合同而言即為從合同。由於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從合同的主要特點在於其從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為前提。
這種從屬性主要表現如下:
1、成立的從屬性:從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為前提;
2、消滅的從屬性:主合同消失,從合同當然消滅;
3、處分的從屬性:當事人對主合同的處分,如無特別規定其效力及於從合同。
合同是指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合同的特征為:
1、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協議;
2、合同是壹種民事法律行為;
3、合同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
4、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相應地,調整合同關系的法即為合同。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