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以上海市為例,依據《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未按照規定及時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上傳相關信息的。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故意上傳虛假信息的,由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農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壹條第二款規定,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拒絕向消費者提供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來源信息的,由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農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擴展資料: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相關要求規定:
1、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流通以及餐飲服務等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行業信息追溯系統和信用體系建設,開展相關宣傳、培訓工作,引導生產經營者自覺履行信息追溯義務。
2、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生產經營許可等資質證明材料上傳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形成生產經營者電子檔案。
百度百科-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