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有什麽用?這麽說吧,就像身份證壹樣。壹人壹號,終身工作!如果信息有誤,以後入學會很麻煩。對於家長來說,學籍全國統壹管理,與戶籍脫鉤後,免除了過去學籍流動時的壹些費用;過去比較麻煩的轉賬,很快就能完成。
教育部在學生地位方面的作用如下
1.學籍的主要作用是記錄。
2.學籍不得作為入學和轉學的條件。
3.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前提條件。
4.轉移學籍或新建學籍是入學的壹個後置程序,不得將學生是否有以前的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移到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
5.原學籍已經建立的,應當通過學籍系統進行轉移;未建立學籍的,在辦理查重手續後,應給予新的學籍。
6.特殊情況下,如學籍系統故障或數據傳輸故障,可根據家長要求通過線下流程辦理轉學。線下流程完成後,將學生視為學生,再通過學籍系統完成電子學籍中的檔案轉移,實現“壹致公民身份”。最終審核將以學生註冊系統的信息為準。
如何修改前綴為“G”的官方學號的關鍵信息?
答:必須有嚴格的程序和全國性的查重。
“姓名”和“身份證號”是兩個關鍵信息。如需修改,由學生所在學校學籍管理員在學籍系統中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照片。縣級學籍部門核實後,再次進行全國查重和身份比對。
非小學新生應該如何建立學歷?
答:先查重復,再建會員!
全國中小學生原則上應通過與學前教育管理系統對接或進入小學壹年級時建立學籍。少數因故未建立學籍的非小學壹年級學生,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於每月末按規定格式向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報送學生名單,用於全國學籍核對。只有復試合格者才能新建學籍,復試不合格者應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理論上,對於沒有學籍的學生,學校應該及時建立學籍。但為防止惡意或過失重建學籍,確保學生學籍在全國唯壹,保護相關學生利益,維護學籍管理秩序,有必要對重建學籍的非大壹學生進行全國範圍的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