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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不端行為的界定標準

1範圍

2術語和定義

2.1抄襲剽竊

2.2偽造

2.3篡改偽造

2.4署名不當,署名不當

2.5壹稿多投/壹稿多投

2.6重復出版重疊出版物

2.7拆分發布出版物

3抄襲

3.1抄襲

3.2數據抄襲

3.3圖片抄襲

3.4抄襲研究(實驗)方法

3.5抄襲書面表達

3.6整體(大量)抄襲

3.7自我抄襲

3.8抄襲未發表的結果

4偽造

5篡改

6簽名不當

7壹稿多投

8重復出版

9拆分出版物

10相關研究倫理問題

11其他為進壹步提高學術期刊質量,尊重和維護學術出版規範,充分發揮學術期刊在規範科研行為、凈化學術環境方面的作用,促進科學道德和科研誠信建設,中國知網專門組織編寫了《學術期刊不端行為界定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該標準總結了學術期刊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為類型,通過列舉各種不端行為的主要表現,給出了基本的界定原則和標準。

本標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參考了教育部、科技部、新聞出版總署、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等部門的相關規定,並借鑒了重要國際組織和學術團體的相關學術倫理,以及我國境外學者的最新研究成果。本標準在範圍覆蓋、內容表述、行為界定等方面盡可能與國際學術期刊通用規範保持壹致,同時考慮到我國學術期刊寫作出版中的特殊情況。

該標準充分考慮了科技期刊和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的特點,涵蓋了自然科學、工程技術、人文社會科學。科技期刊和人文社會科學期刊可以根據本標準,結合自身學科特點,制定更為詳細的認定規則。本標準按照準確、簡潔、實用的原則編寫,力求方便查閱和使用。

學術期刊不端行為的界定標準該標準涵蓋了學術期刊作者可能涉及的各類不端行為,不包括學術期刊的編輯、出版單位和審稿人。根據學術期刊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為的特點,該標準涵蓋了以下三類不端行為:論文本身的不端行為、作者署名的不端行為、投稿和發表過程中的不端行為。具體包括抄襲、偽造、篡改、署名不當、壹稿多投、重復發表、拆分發表、相關研究倫理問題等問題。

標準是學術期刊作者在撰寫和提交學術論文時避免不端行為的指南,也是學術期刊編輯發現和處理不端行為的指南,還可以為研究機構、資助機構和學術團體判斷相應的不端行為提供參考。

2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2.1抄襲剽竊

直接發表他人或已有的想法、觀點、數據、圖像、研究方法、書面表達等。以自己的名義而不引用或解釋;過度引用他人已發表的文獻。

2.2偽造

捏造或捏造數據或事實。

2.3篡改偽造

故意改變數據和事實,使其失去真實性。

2.4署名不當,署名不當

署名與論文實際投稿不壹致。

2.5壹稿多投/壹稿多投

同壹篇論文或僅有微小差異(如論文的標題、關鍵詞、摘要、作者排名、作者單位或文中少量內容)的多篇論文,在約定或法定期限內被投稿至多個期刊,或被轉投至其他期刊。

2.6重復出版重疊出版物

在沒有適當解釋的情況下,我在論文中重復了很多我已發表作品的內容。

2.7拆分發布發布

基本上基於相同主題、數據和材料的研究成果可以同時發表,分成幾個可發表的單元,作為多篇論文發表。

3抄襲

3.1抄襲

3.1.1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論點、觀點和結論,但不加引號和引文。

3.1.2復述別人的論點、觀點、結論,不改變原意,但不引用。

3.1.3運用論點、觀點、結論等。刪除部分內容後的其他,但沒有引用。

3.1.4使用他人的論點、觀點、結論等。拆分或重組後,但不要引用它們。

3.1.5在別人的論點、觀點、結論等中加入壹些內容後使用。,但沒有引用。

3.2數據抄襲

3.2.1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數據,不加引用。

3.2.2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數據,稍加修改,不加引用。

3.2.3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數據,經過壹些補充,但不引用。

3.2.4不引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數據,部分刪除後使用。

3.2.5改變他人已發表文獻中數據的原排列順序,不加引用使用。

3.2.6改變他人已發表文檔中數據的呈現方式後使用,如將圖表轉換為文本表達式或將文本表達式轉換為不帶引號的圖表。

3.3圖片抄襲

3.3.1使用他人已發表的文件中的圖像,應經許可使用,但未經許可。

3.3.2使用他人已發表的文獻中未經許可可以使用的圖像,但不得引用。

3.3.3將他人已發表的文獻中的圖片稍加修改後使用,但不引用。

3.3.4在他人已發表的文獻中的圖像上添加壹些內容,不加引用地使用。

3.3.5刪除他人已發表文件中圖片的部分內容後使用,但不引用。

3.3.6對他人發表的文件中圖片上的壹些內容進行增強後使用,但不引用。

3.3.7將他人發表的文獻中圖片中的部分內容弱化後使用,但不引用。

3.4抄襲研究(實驗)方法

3.4.1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原研究(實驗)方法,但不加引用。

3.4.2他人發表的文獻中研究方法的壹些非核心要素被修改使用,不加引用。

3.5抄襲書面表達

3.5.1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不加引用。

3.5.2分段使用他人已發表文件中的書面表述。雖然做了引用,但使用的文字沒有引用,或者字體沒有改變,或者以特定的排列方式顯示。

3.5.3已發表文件中的書面表述在很多地方都有使用,但只在壹處或幾處標註。

3.5.4連續使用來自多個文件的書面表述,僅標註其中壹個或幾個的來源。

3.5.5復述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而不改變其原意,包括對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進行概括和簡化,或者改變他人已發表文獻中文字表格的句式,或者使用相近的詞語同義替換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文字表述而不加引用。

3.5.6在使用前對他人發表的文獻中的書面表達添加壹些文字,但不要引用。

3.5.7刪除部分文字後使用他人已發表文件中的書面表述,但不引用。

3.5.8直接套用他人已發表文獻的論證結構,僅改變方法、數據、結論等內容。

3.6整體(大量)抄襲

3.6.1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的全部或大部分文檔。

3.6.2在他人已發表文獻的基礎上增加壹些內容後使用,如增加壹些數據或增加壹些新的分析。

3.6.3縮短他人全部或大部分已發布的文檔後使用。

3.6.4替換他人已發表文獻中的研究對象後使用。

3.6.5改變他人已發表文件的結構和段落順序後使用。

3.6.6將他人幾篇已發表的文獻拼接成壹篇論文發表。

3.6.7直接使用他人已發表文件的全部或大部分參考文獻。

3.6.8對他人發表的文獻中的參考文獻進行加減後直接使用。

3.7自我抄襲

3.7.1在論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為作者之壹)發表的文獻內容,不加引用。

3.7.2合著者在論文中使用自己(或作者之壹)發表的文獻內容,不加引用。

3.7.3在論文中使用妳已通過答辯的論文中的內容,但不要引用。

3.7.4論文主要內容來源於已通過答辯的學位論文,但未說明。

3.8抄襲未發表的結果

3.8.1未經授權使用未發表的觀點、研究方法、數據、圖片等。其他(包括學術會議上的報告)。

3.8.2允許使用他人未發表的觀點、研究方法、數據、圖片等。(包括學術會議上的報告)沒有引用或說明。

4偽造

4.1捏造不是通過實際調查或實驗獲得的數據和圖像。

4.2通過反復試驗等無法再次獲得的鍛造樣品。

4.3編造不實用或無法反復驗證的研究方法和結論。

4.4編造可以為論文提供支持的材料或參考資料。

4.5杜撰論文相關研究的經費來源。

5篡改

5.1改變原調查或實驗數據,從而改變其初衷。

5.2選擇並刪除原調查或實驗數據,從而改變其初衷。

5.3修改原始文字記錄等。,從而改變其初衷。

5.4將不同的圖像拼接起來,構成虛幻的圖像。

5.5從整個圖像中刪除壹部分或添加壹些虛構的部分,以改變對圖像的解讀。

5.6增強、模糊和移動圖像的特定部分,從而改變圖像的解釋。

5.7改變所用文件的初衷,使其對自己有利。

6簽名不當

6.1將對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做出實質性貢獻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單之外。

6.2將對論文所涉及的研究沒有做出實質性貢獻的人列入作者名單。

6.3未經授權在自己的論文中使用他人的姓名。

6.4虛假標註作者信息。

6.5作者排名不能正確反映實際貢獻。

7壹稿多投

7.1同時向多個期刊投稿同壹篇論文。

7.2在約定或法定的答辯期限內,再次向其他期刊投稿。

7.3在收到確認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向其他期刊投稿。

7.4多篇略有差異的論文將同時投至多種期刊。

7.5在收到第壹個投稿期刊的回復前或在約定或法定期限內,論文會稍作修改,再投給其他期刊。

7.6在不做任何解釋的情況下,由妳本人(或妳作為作者之壹)原封不動或稍加修改地提交已發表的論文。

8重復出版

8.1在論文中使用本人(或本人作為作者之壹)已發表的文獻內容,但不作說明或引用,或僅在參考文獻中籠統地列出已發表的文獻。

8.2在沒有任何說明的情況下,自己(或自己作為作者之壹)從幾篇已發表的文獻中摘錄壹些內容,拼接成壹篇新論文,重新發表。

8.3允許的第二次出版並不表明第壹次出版的來源。

8.4多次重復使用壹個調查結果、壹幅圖像或壹個實驗結果,不做任何解釋。

8.5方法和結論相似的論文,每次補充少量實驗數據或資料後,會多次發表,本質上是基於同壹實驗或研究。

8.6在合作研究中,合作者就相同的調查和實驗結果以明顯相似的方法和結論發表論文。

9拆分出版物

9.1將基於同壹調查、實驗或研究的結果拆分成多篇論文發表,破壞了研究的完整性。

9.2應該壹次發表的論文被分成幾個可發表的單元發表,破壞了研究的完整性。

10相關研究倫理問題

10.1論文涉及的研究未按規定取得相應機構的許可,或無法提供相應的許可證書。

10.2論文所涉及的研究超出了委員會的許可範圍。

10.3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存在壹些倫理問題,如對研究參與者的不當傷害、虐待活體實驗受試者、違反知情同意原則等。

10.4論文泄露了受試者或回答者的隱私。

論文10.5未能根據法律或協議說明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沖突。

11其他

11.1違反約定或法律向他人或社會泄露論文關鍵信息,從而侵犯投稿期刊的發表權。

11.2幹擾期刊論文評審。

11.3在論文的參考文獻中添加未實際引用的文獻。

11.4將其他文獻的引用標記為直接引用,包括翻譯作品的引用作為原著的引用。

11.5未以適當方式說明和承認他人提供的研究經費、實驗設備、資料、數據、想法和未發表的材料,除非有特殊要求。

11.6中引用的內容構成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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