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編程學習大全網 - 源碼下載 - 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第壹章 總 則第壹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打造***建、***治、***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建成區,包括街道辦事處、縣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建成區,及市、縣區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的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堅持統壹領導、分級負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實行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的管理。第四條 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領導,將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水平,將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範圍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具體工作。第五條 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縣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交通運輸、水務、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同做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享受良好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的權利,同時負有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潔、愛護環境衛生設施的義務,並有權對損害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和舉報。有關部門接到投訴和舉報後,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居民委員會協助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做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鼓勵居民委員會組織居民制定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公約,鼓勵居民參與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維護工作,鼓勵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誌願服務,***創清潔、優美的城市環境。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法律知識和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意識。

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和公***場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人應當開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公益性宣傳。

學校應當結合教學開展環境衛生知識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環境衛生意識。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提高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改善環境衛生作業人員工作條件,營造尊重環境衛生作業人員及其勞動的社會氛圍。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鼓勵、支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推進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服務市場化和社會化,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經營。第二章 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第十條 實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責任區內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由責任人負責。第十壹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與責任人,按照以下規定確定:

(壹)已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由屬地縣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

(二)軌道交通、隧道、地下通道、高架道路、公路、城市高速公路,由管理人負責;

(三)城市綠地以及綠化配套設施由管理人負責;

(四)文化娛樂場所、體育場館、旅遊景區、工業園區、公園、公***廣場、機場、車站、碼頭、公***停車場等公***場所,由管理人負責;

(五)商品交易市場、商業廣場、商店、賓館、飯店、展覽展銷、攤檔等場所,由該場所開辦者或者經營者負責;

(六)機關、團體、學校、部隊、醫院、企業等單位建築紅線內及其圍墻等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由該單位負責;

(七)建築工地、未竣工驗收或者已竣工未移交的市政公用設施和住宅小區及其附屬道路及設施等建設工程範圍由建設單位負責;

(八)空閑地、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權人或者開發單位負責;

(九)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

(十)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內街內巷由屬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負責;

(十壹)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由屬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負責;

(十二)港口、碼頭的水面,由港口、碼頭的經營人負責;

(十三)河道、湖泊、水庫、水塘、水渠等城市公***水域及其堤防由管理人負責;

(十四)各類船舶由船舶管理人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應當納入責任區範圍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場所,由經營者負責;沒有經營者的,由所有權人負責。無法確定責任區責任人的,由屬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確定責任人。

本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跨區域責任區劃分有爭議的,由***同的上壹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確定責任人。

  • 上一篇:API的作用是什麽,是如何工作的?
  • 下一篇:源代碼從黃山到蕪湖
  • copyright 2024編程學習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