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美國,有位從牙買加京士頓移民到美國紐約布朗士區的傳奇人物,叫做kool Herl,當時是他最早把兩個唱盤及混音器擺在壹起,包括其獨創的“刷唱片”的動作。所以當時吸引了很多人在街頭欣賞他表演。
現在狹義的DJ指的是是把原有的音樂素材重新混合剪輯,派生出壹種新的音樂的人。他們在舞廳或是電臺播放自己的作品。而廣義的DJ指的是在電臺主持音樂節目的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