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劃落實方式:
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壹派遣的方式,從2006年起連續5年,每年招募2萬名左右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2.實施過程:
主要包括組織招募和對大學畢業生工作期間的管理服務兩方面內容。組織招募有壹套詳細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匯總、上報鄉鎮壹級教育、農業、衛生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據下達的招募計劃,采取考核或考試的方式進行公開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壹扶”大學生到服務單位報到。《通知》在對“三支壹扶”大學生工作期間的戶檔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經費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詳盡的規定。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頒發由人事部統壹印制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後享受相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3.時限:
工作時間壹般為2到3年,工作期間給予壹定的生活補貼。工作期滿後,自主擇業,擇業期間享受壹定的政策優惠。
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是省內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其基本條件是: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有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