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級調查過去的規定是,國務院只負責特別重大的事故,就是30人以上的事故由我們來調查,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由省裏調查,3-9人的較大事故由市裏調查,3人以下的壹般事故是縣裏面調查的。現在要實行“提級調查”的做法,10人的重大事故,還是省裏調查。
但是安監總局掛牌督辦。對影響惡劣的較大事故,也由安監總局跟蹤督辦。不是全部,是影響較大的。同樣,依此類推,省裏面對原來市裏面調查的較大事故要掛牌督辦,對壹般事故影響嚴重的,原來是縣裏面調查的,他也要跟蹤,這就是“提級調查”的做法。
楊元元強調,這樣做的原因在於目前有兩個問題:壹個是時間拖的長,壹個是處理不到位、不嚴格。這個不嚴格包括幾個方面,對責任人處理不嚴格,對事故的教訓接受的也不嚴格,這是我們考慮的壹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過去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比較多。
現在這個數字下來了。去年重大事故只有42起,而較大事故還比較多。所以,我們也從這個角度考慮,要把重點向重大和較大事故轉移,除了把特別重大事故降下來以後,還要把重大事故和較大事故降下來,出於這兩方面的考慮,我們提了“提級調查”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