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蘭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江波
“蘭溪市十佳交警”、“蘭溪市人民滿意警官”、“蘭溪市優秀***產黨員”、“蘭溪市十佳文明禮儀使者”……這壹大串榮譽的獲得者不是別人,正是蘭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江波。
自1988年參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來,江波就時時處處以壹名***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無論在什麽崗位上,他都展現出壹名***產黨員的良好精神風貌和工作作風。
“黨員就要為人民服務。”江波的心中壹直樹立這樣的信念。在執法中,他壹直把服務放在首位,做到文明值勤、文明管理。
為讓工作更好地開展,他針對不同的管理對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許多違章者都被他真誠的態度和文明的話語所打動,自覺地接受處理。在城區當交警的8年中,他從來都沒有和違章者發生過爭執。
進入車管所工作後,江波給群眾提供的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務更是得到了群眾的贊揚。2002年,江波走上所長崗位後,推出了壹系列便民措施,如“三個壹”:壹聲妳好,壹張笑臉,壹聲再見;“四個辦”:大事小事認真辦,能辦事情馬上辦,特殊事情上門辦,壹切事情依法辦;“五個好”:警容儀表有壹個好習慣,勤政為民樹壹個好風尚,秉公執法求壹個好水準,清正廉潔留壹個好口碑,開拓工作創壹個好業績。
同時,還推出了預約服務、周六上班服務等制度,成立“流動車管所”,把服務送上門。此外,還設立了全省首家車管所駐外工作站。
現在,雖然走上蘭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崗位,但江波表示,將始終為群眾做好服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