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員工未經公司允許私自拷貝公司做圖素材,其性質為侵犯公司的商業秘密。那麽公司可以依據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立即辭退該員工,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不能扣該員工的工資,但是如果員工的侵權行為給公司造成了實際經濟損失,那麽針對這部分損失可要求員工支付,當然也以從工資裏面扣除,不過從妳講的情況看,員工似乎並沒有給公司造成實際的經濟損失,故不應扣除。
3.員工不構成盜竊罪,如果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可構成侵犯公司商業秘密罪。
4.妳當然可以起訴他,但是妳想起訴他什麽呢?
5.員工的硬盤是員工的個人財物,不可以扣留。但如果員工構成犯罪,並經公安機關立案偵察,那麽硬盤就是臟物,警察予以沒收,但是公司是不可以沒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