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豪越廣告涉嫌侵權壹事鬧得沸沸揚揚。
中國航空工業文化中心稱,吉利汽車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運用了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所屬業務單元研發制造的“運20”的飛機形象,同時在“吉利豪越”汽車宣傳視頻中設計了“運20”變身吉利豪越的鏡頭,並在微信、微博等多個渠道宣傳,要求吉利汽車立即停止所有侵權載體的傳播。
對此,吉利汽車官方進行回應,稱豪越宣傳視頻中運用的大飛機形象並非“運?20”。同時吉利汽車表示,該宣傳視頻由上海奧岱廣告有限公司承接,片中所涉及大飛機素材均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正版圖像版權素材,屬於正當的版權使用範圍。
值得註意的是,在官方回應中,吉利汽車承認存在壹定過失,即在微信、微博、今日頭條等平臺上轉發傳播內容時使用了“網上出現的吉利豪越與‘運20’的關聯內容”,造成吉利豪越與“運20”合作的誤會,對此深表歉意。
以下為聲明原文:
關於近日媒體報道吉利汽車與中航工業“運20?”壹事,報道中所指的大飛機形象非“運?20”。為了展現吉利豪越大空間的產品特點,由上海奧岱廣告有限公司承接制作了以大飛機形象為裝載背景的宣傳視頻,片中涉及的大飛機素材非“運?20?”飛機,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正版圖像版權素材,屬於正當的版權使用範圍。
網上出現的吉利豪越與“運20”的關聯內容,非吉利官方行為。但吉利汽車在微信、微博、今日頭條等平臺上使用網友內容進行了單次轉發,造成吉利豪越與“運20”合作的誤會,對此深表歉意。在與中航工業文化中心溝通後,第壹時間進行了刪除處理。
中航工業是中國航空業的代表,吉利汽車是中國制造業的代表,壹起維護好民族品牌形象,壹起提升中國制造的品質與魅力,讓中國制造走向世界是我們***同的責任。
特此聲明。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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