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世界給我們主觀的感覺,而知性將主觀的感覺由此而成為客觀的知覺.感覺所提供的,不過是被知性立即用來制造關於有形世界的客觀觀念的素材,這些素材通過我們已經表明了的簡單形式,即空間、時間和因果關系的形式,而服從於壹些固定的規律。所以,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經驗是壹個理智的東西並且有權要求這壹屬性。
具體其實妳可以看他的博士論文《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的第四章,那裏有完整的論證,妳要串聯壹些其他的的方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