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學寫小說到現在,從最初的學習細膩動人的描寫,到各類修辭方法的學習與運用;再到如何從現實中尋找靈感,變換視角尋找小說最初的素材;到人物類型的選擇與搭配;再到故事背景能讓人沈浸的豐滿設定。
我以為,我對小說有所掌握,缺的只是現實中過於單壹的生活形式,造成的情緒與情感匱乏所不能帶來的豐富體驗。
讀了這本書,感覺自己又要深陷其中,壹時半會怕是咂不清楚味道,掌握不了精髓,又是小說的壹個深坑,且會是最深,最難過的壹個。
虱子多了不怕癢,在腦中仔細翻騰翻騰,其實關於小說還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比如情節,什麽是情節?線索,什麽是線索?……
有些人說再也沒必要寫小說了,因為幾百年來的小說作品,把所有能寫的情節都寫完了,不管是新奇的還是懸疑的之類,圖書館裏多的不知凡幾。
這才是小說的神奇之處,這麽說妳能不能想到情節是什麽了嗎?
書中有壹個簡短有力的小說例子:《噎住的杜賓犬》。
>壹位女士回到家,發現她的寵物杜賓犬噎住了,幾乎窒息。於是把它帶到寵物醫院,並留下搶救。她自己回了家,剛到家接到寵物醫生的電話,讓她馬上去鄰居家。隨後警車和醫生趕到,在她家裏發現了,藏在壁櫥裏壹個攥著壹只x淋淋手的人。
這個故事是我簡化過的,本來就很簡短,現在只剩梗概了。但即便如此不得不承認依然是壹個牽動人心的小說。
但如果故事是這樣:壹位女士回到家,發現她的寵物杜賓犬噎住了,幾乎窒息。於是把它帶到寵物醫院,並留下搶救。她自己回了家,剛到家接到寵物醫生的電話,說杜賓犬沒事了,讓她去把它接走。
這個故事便沒有情節,如日常的吃喝拉撒壹樣,不管是描寫多麽動人,都不能稱之為小說。
所以,感覺到情節的存在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