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使用的素材不屬於壹般意義上的素材,而是別人創作制作的作品,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別人的素材是構成侵權的。
壹般意義是指在作圖的人都公認的壹些素材,包括純色的背景或者通常意義下已經過了版權保護期限的圖片等,當然還包括版權人自己放棄了版權的作品等。
如果獲得作者的許可(給予某種報酬),則不會構成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壹)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