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話錄音中只有父女對話是沒有效的
通話錄音可以作為借錢的證據,但是要註意這份通話錄音的合法性,只有是合法取得的,才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所以在使用錄音作證據的時候,要註意以下幾點:
壹、錄音、攝像等要盡量保留原始載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22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制件。
二、錄音、攝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隱私;
三、錄音、攝像等證據盡量不要單獨使用:因為錄音、攝像等視聽資料,並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所以只有在有其他證據佐證而補強的情況下,錄音、攝像才能作為案件的定案證據。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最容易取得的證據,應該就是錄音和錄像了。不過,想要用錄音錄像作為證據來使用的話,那就要滿足以上的條件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