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案件調查階段:執法人員和當事人對違法行為情況核實的壹個談話記錄性質的文書。所記錄的如果是當事人以往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是恰當的,因為涉及處罰的量處。
2、現場處罰案件處罰階段:如果是現場處罰形式,現場做出處罰決定時,可以將執法人員現場做出的處罰情況記錄入談話筆錄。
3、壹般程序立案案件的處罰告知階段:處罰告知時所作的處罰告知筆錄,是需要記錄將要做出的處罰決定情況、及告知後當事人的意見情況。
總之,處罰決定內容在壹定條件下,可以出現在執法人員和當事人的調查詢問筆錄中。但,行政處罰決定的正式文書,不能以詢問筆錄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