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9年,法國物理學家斐索也對測量光速產生了興趣。他分析了伽利略的設計方法,認為是合理的。只是他改進了伽利略的設計。他用齒輪代替了原來的A,用鏡子代替了原來的b,兩座小山之間的距離增加到了7公裏。
測量時,齒輪開始旋轉,光線從兩個齒之間射到鏡子上,鏡子迅速將光線反射回來,並從兩個齒之間穿過。這樣就可以根據齒輪的速度計算出光速。
就這樣,斐索巧妙地測得光速為每秒315000公裏,非常接近現代測得的光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