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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臺州溫嶺市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辦法

溫嶺市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辦法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為進壹步貫徹《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進壹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我市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辦法如下:

壹、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規範招生秩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二、太平街道區域學校招生辦法

(壹)2017年太平街道範圍內小學、初中學區不變,詳見附件1。

(二)太平街道範圍內的公辦小學、初中,按以下先後順序招收新生,新生須具備中華人民***和國公民身份。

第壹批次

報名對象(符合以下條件之壹):

(1)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和房產在學區內的(以下簡稱“房戶壹致”),戶籍與房產取得的時間須在2017年6月17日前(含6月17日);

適齡兒童(少年)在學區內有戶籍但無房產,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的可視作“房戶壹致”:?2016年新的溫嶺市戶口遷移實施細則出臺前(即2016年10月12日前),適齡兒童(少年)有學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2016年10月12日至2017年6月17日取得學區戶籍,且父母壹方在2016年10月12日之前就有該學區戶籍的。

第壹批次對象房產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①須是適齡兒童(少年)或法定監護人全權所有,或法定監護人僅與適齡兒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有;②房產性質須為住宅;③適齡兒童(少年)或法定監護人所占的房產面積須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房產證,面積不限)。

(2)市引進人才子女(以溫人才辦〔2016〕34號文件為依據)、“十佳新溫嶺人”子女、烈士及因公犧牲人員子女、擁有五龍小區房產證的湖漫水庫移民的適齡子女和市豪成慈善兒童之家的適齡孤兒,分別由市人才辦、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湖漫庫區遷建指揮部、市慈善總會負責審核其報名資格,嚴格把關,在6月10日前提出需入學的適齡兒童名單,由市教育局負責統籌安排其入學(由各部門統壹提供名單,逾期不再安排);

(3)溫嶺籍藝術特長生、專業運動員:今年市聯合藝術學校小學部(設在市實驗小學)招收溫嶺籍小學藝術特長新生80名;市聯合藝術學校初中部(設在溫中實驗學校)招收溫嶺籍初中藝術特長生,由聯合藝術學校20xx屆小學畢業生自願直接升入;少體校網點運動隊招收溫嶺市戶籍的相應專業運動員;具體招生辦法由市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4)錦園小區原始住戶,享受2005年8月9日《錦園小區建設有關問題協調會議紀要》(溫政辦紀[2005]33號)第二條中的入學政策,憑房產證和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住宅)買賣合同到錦園小學報名入學,非原始住戶不享受此政策。

錄取辦法:由學校直接錄取。

報名時間:6月16日~6月17日。

報名地點:戶籍所在學區(或統籌安排)的小學或初中。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房產證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2016年10月12日前有學區戶籍的可不提供房產證資料),直接到學校現場報名。

資格審核工作由相應的學校負責,市教育局、太平街道負責抽查。

第二批次 完成第壹批次招生後,若某小學或某初中有空余學位,則按以下辦法開展第二批次招生:

1.報名對象(符合以下條件之壹):

?報名時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已在學區內的;

?報名時適齡兒童(少年)或其法定監護人房產已在學區內的。

第二批次房產條件和第壹批次房產條件相同。

2. 錄取辦法

第壹步:若報名人數少於學區學校空余學位數時,由學校全部直接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學區學校空余學位數時,采用搖號的辦法錄取,由相關學校負責制定搖號的具體操作辦法並組織實施。

第二步:若第壹步錄取後某校還有空余學位,安排太平街道其它學校學區內有戶籍的未被錄取的報名對象,由教育局采用搖號方式進行錄取。

報名時間:6月22日~6月23日。

報名地點:戶籍或房產所在學區的小學或初中。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報名對象?無需提供房產證),直接到學校現場報名。

若適齡兒童(少年)同時符合太平街道多所學校(含九龍學校)的報名條件,只能選擇壹校報名,如發現重復報名的,則取消錄取資格。

資格審核工作由相應的學校負責,市教育局、太平街道負責抽查。

第三批次 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後,若太平街道範圍內某小學或某初中有空余學位,則按以下辦法開展第三批次招生:

1.報名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壹):

?符合第二批次報名條件未被錄取的;

?適齡兒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太平街道區域內有房產的。房產性質須為住宅,祖父母(外祖父母)占的房產面積須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房產證,面積不限);

?適齡兒童(少年)有溫嶺戶籍,其法定監護人壹方在太平街道區域內經商、辦企業或務工,並繳納養老保險滿三年(即2014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29日);

④適齡兒童為太平街道區域小學畢業生,且是溫嶺市其它鎮(街道)戶籍的,至畢業前須在太平街道範圍內的小學註冊就讀連續3年以上;

⑤適齡兒童(少年)為非溫嶺戶籍,符合我市流動人口積分制入學條件,其監護人積分排名為每個街道前5名者(不包括其它鎮);

2.錄取辦法:由市教育局統壹組織搖號,隨機產生第三批次太平街道區域內各校的招收對象。

報名時間:6月30日~7月1日。

報名地點和報名時需攜帶的資料,詳見第三批次招生公告(第二批次招生結束後,將在溫嶺教育信息網陽光招生專欄裏公布)。

三、九龍學校招生辦法

(壹)2017年九龍學校學區不變,詳見附件1。

(二)九龍學校按以下先後順序招收新生,新生須具備中華人民***和國公民身份。

第壹批次

1.報名對象(符合以下條件之壹):

(1)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和房產在學區內的(以下簡稱“房戶壹致”),戶籍與房產取得的時間須在2017年6月17日前(含6月17日);

適齡兒童(少年)在學區內有戶籍但無房產,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的可視作“房戶壹致”:?2016年新的溫嶺市戶口遷移實施細則出臺前(即2016年10月12日前),適齡兒童(少年)有學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2016年10月12日至2017年6月17日取得學區戶籍,且父母壹方在2016年10月12日之前就有該學區戶籍的。

第壹批次對象房產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①須是適齡兒童(少年)或法定監護人全權所有,或法定監護人僅與適齡兒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有;②房產性質須為住宅;③適齡兒童(少年)或法定監護人所占的房產面積須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房產證,面積不限)。

2.錄取辦法:由學校直接錄取。

報名時間:6月16日~6月17日。

報名地點:九龍學校。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房產證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2016年10月12日前有學區戶籍的可不提供房產證資料),直接到學校現場報名。

資格審核工作由相應的學校負責,市教育局負責抽查。

第二批次 完成第壹批次招生後,若仍有空余學位,則按以下辦法開展第二批次招生:

1.報名對象(符合以下條件之壹):

?報名時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已在學區內的;

?報名時適齡兒童(少年)或其法定監護人房產已在學區內的。

第二批次房產條件和第壹批次房產條件相同。

2. 錄取辦法

若報名人數少於學校空余學位數時,由學校全部直接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學校空余學位數時,采用搖號的辦法錄取,由九龍學校負責制定搖號的具體操作辦法並組織實施。

報名時間:6月22日~6月23日。

報名地點:九龍學校。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報名對象?無需提供房產證),直接到學校現場報名。

本批次未被錄取的報名對象,回戶籍所在地或戶籍遷出地就讀。

若適齡兒童(少年)同時符合太平街道多所學校(含九龍學校)的報名條件,只能選擇壹校報名,如發現重復報名的,則取消錄取資格。

資格審核工作由相應的學校負責,市教育局負責抽查。

第三批次 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後,若還有空余學位,則按以下辦法開展第三批次招生:

1.報名對象(符合以下條件之壹):

?適齡兒童(少年)有城市新區範圍內戶籍的;

?適齡兒童(少年)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城市新區範圍內有房產,房產條件和第壹、第二批次房產條件相同。

2.錄取辦法:若九龍學校空余學位少於10名,則不再組織第三批次招生;若空余學位大(等)於10名,則空余學位按城西街道40%,城東街道30%,溫嶠鎮15%,橫峰街道10%,太平街道5%的比例分配至各鎮(街道)。若適齡兒童的報名人數少於空余學位數,則全部錄取;若適齡兒童的報名人數超過空余學位數,則通過搖號錄取。由各相關鎮(街道)負責組織報名、制定搖號的具體操作辦法並組織實施。

報名時間:6月30日~7月1日。

報名地點:各相關鎮、街道自行確定。

報名時需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和其它相應證明及復印件各1份。

四、其他相關規定

1.因教育資源緊張,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第壹批次招生對象,2018年原則上要求適齡兒童戶籍、房產都須滿壹年(即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戶籍與房產) ,具體招生政策以當年招生文件為準。

2.太平街道範圍內未落實住宅房產的拆遷戶適齡子女,以拆遷協議和建設規劃部門或國土資源部門證明為憑,視作在原房產所在地學區有房產,但不包括拆遷後已享受貨幣安置政策的對象。

3.九龍學校小學部畢業生不直接升入初中部,小學畢業生按照畢業當年的初中招生政策入學。

4.每壹批次預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名單,在溫嶺教育信息網陽光招生專欄上公示3天,如在公示期內發現有重復報名或不符合條件的,則取消錄取資格。第三批次符合錄取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未能在學校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註冊的,由學校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其它區域招生辦法

其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按照浙江省、臺州市有關文件的要求,嚴肅招生紀律。根據本通知精神,嚴格按照太平街道招生政策制定相應的區域招生政策。招生文件應報市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辦公室設在溫嶺市教育局基教科(電子郵箱jjk123456@126.com)。

六、特殊兒童入學辦法

按浙江省、臺州市有關規定,適齡視力障礙兒童可到浙江省盲人學校(浙江省富陽市高爾夫路585號,咨詢電話0571-63461694、63461643)就讀;適齡聽力障礙兒童可到臺州市聾啞學校(路橋區峰江街道安溶村,咨詢電話82901062或82424582)就讀;適齡輕度智力障礙兒童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適齡中(重)度智力障礙兒童適合在校就讀的,憑殘疾證可到溫嶺市特殊教育學校(太平街道西郊路39號,咨詢電話86152112)就讀,適齡重度智力障礙兒童無法正常到校的,由戶籍所在學區學校送教上門。

七、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在預測好本轄區內溫嶺戶籍兒童的入學人數後,確定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入學學位數。每個鎮(街道)各學段60%以上的隨遷子女招生名額,要按照《溫嶺市2017年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辦法》(溫教[2017]5號)招收,其余隨遷子女招生名額可由各鎮(街道)按照本鎮(街道)陽光招生政策招收。

八、規範招生和學籍管理規定

(壹)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2017年小學新生入學年齡為6周歲(即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小學要摸清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底數,采取各種措施依法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含殘疾兒童,殘疾兒童鑒定工作要在入學前做好,生活不能自理的除外)入學。各小學不得招收未滿6周歲(即2011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兒童,如招收不足齡的兒童入學,不予註冊電子學籍,並按違反規範辦學行為有關規定處理。延遲入學兒童應向戶籍所在地學校和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提交延遲入學申請及有關資料。

(二)除本通知規定的藝術班和運動隊招生外,所有義務教育中小學不得擅自舉辦任何形式與入學相關的考試,壹律實行免試入學。

(三)2017年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計劃數為限額數,招生中不得突破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數,各校要積極按照省現代化市創建要求,將班額控制在小學壹年級43人以內,初中七年級45人以內。

(四)今年市五中允許面向全市溫嶺戶籍小學畢業生搖號限額招收60人,市八中允許面向全市溫嶺戶籍小學畢業生搖號限額招收60人,其他公辦學校不得違規跨鎮(街道)招生,鎮(街道)內跨學區招生必須嚴格限制,學校不得擅自跨區域招生。

(五)太平街道區域內公辦小學、初中和九龍學校的註冊名單在溫嶺教育信息網、溫嶺陽光工程網上公示,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市教育局設立投訴電話(86218781)。

(六)學校擅自超計劃或招收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學生將不予註冊學籍,列入學校教育目標責任考核,同時追究校長責任,並列入校長績效考核。

(七)平行編班,陽光分班。不得設立尖子班、重點班、特長班和未經審批的實驗班,杜絕擇班現象,確保分班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八)公辦小學、初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與入學掛鉤的費用,民辦小學、初中收費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政策。

(九)新生自願放棄戶籍所在地學校入學資格,進入溫嶺市內其他學校(包括公、民辦學校)就讀後,則該生不再視作戶籍所在地學校的學生,少體校網點運動隊運動員除外。

(十)進壹步規範學生轉學、休學、跳級、留級程序,嚴格禁止借轉學名義達到擇校目的,堅決制止掛讀行為。原則上,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轉學需符合以下條件:學區內“房戶壹致”且學校有空余學額。2017年6月17日後在太平街道義務教育學校和九龍學校學區內取得“房戶壹致”的壹、七年級學生,允許第二學年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前提下轉學,戶籍遷入早者比戶籍遷入遲者優先。

九、相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工作職責

為加強2017年全市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我市已成立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長擔任,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發改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建設規劃局、市流動人口管理局、各鎮(街道)為成員單位,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監督員,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制訂招生政策,負責統籌調配工作,監督招生行為,切實維護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各鎮(街道)應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分工,落實職責。

市教育局要指導並督促全市各鎮(街道)義務教育中小學開展招生工作,並會同太平街道辦事處具體做好太平街道範圍內公辦小學、初中的招生工作,及時公布太平街道區域內小學、初中和九龍學校的招生計劃和公辦學校各批次的空余學位數。除太平街道外,其它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出臺保障陽光招生的實施辦法,確保規範有序地完成轄區內小學、初中的招生工作。

公安部門要加強戶籍登記管理,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發改局要加大對學校收費的檢查處理力度。各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進程。請工商、稅務、房管、社保中心等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嚴格把關,***同做好與入學相關的各類證件的審核驗證工作。

相關部門與學校應設立監督電話,及時接受群眾的舉報與投訴,對出現的違規舞弊現象及時做出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紀檢和司法部門處理。

義務教育招生咨詢電話

市教育局86218781 86221458 太平街道82832528 89939199

城東街道86169256 81621013 城西街道89960836 89960897

城北街道89970560 81677817 橫峰街道86935526 86935515

澤國鎮 86447342 86461828 大溪鎮 86326526 86326533

松門鎮 89051753 89051716 箬橫鎮 86898075 86898016

新河鎮 86598068 86598018 石塘鎮 86726329 86726362

濱海鎮 86508068 86508015 溫嶠鎮 86968720 86967257

城南鎮 86266748 86266637 石橋頭鎮89956660 86280489

塢根鎮 86907217 86908998

太平街道區域學校和九龍學校招生咨詢市教育局和太平街道,其他鎮(街道)學校招生咨詢當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

未盡事項由市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2017年太平街道範圍內小學、初中及九龍學校學區劃分

溫嶺市教育局 溫嶺市發展和改革局

溫嶺市財政局 溫嶺市公安局

溫嶺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局

2017年1月16日

抄送:臺州市教育局,市委辦、市人大辦、市府辦、市政協辦,市委宣傳部,全市各中小學校。

溫嶺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7年1月16日印發

附件:

2017年太平街道範圍內小學、初中及九龍學校學區劃分

學 校

學 區

溫中實驗學校

賣魚橋社區、尚書坊社區、西園社區、方城社區(34-38組)、月河社區(24-30組)、南泉社區(1-5組、11-21組、31-44組)、南門村、西門村、肖泉村、小南門村、嶴底胡村、西郊村、嶴底楊村、梅嶺村。

市三中

方城社區(1-33組)、太平社區、東輝社區、繁昌社區(1-20組、空掛戶)、月河社區(1-6組、12-21組)、迎輝社區(19-24組)、三星社區(1-10組、12-13組、15組、17-22組、24-25組)、東門村、北門村、北山村、塔下村、三星橋村、田洋村。

市四中

迎輝社區(1-18組、25組)、三星社區(11組、14組、16組、23組、空掛戶)、月河社區(7-11組、22-23組、31-34組)、南泉社區(6-10組、22-30組)、南屏社區、錦園社區、錦屏社區、山下金村、小河頭村、屏下村、後應村、下河村。

方城小學

方城社區、賣魚橋社區(1-27組)、尚書坊社區(11-17組)、繁昌社區〔(1-20組、空掛戶),1-8組可選擇三星小學就讀〕、太平社區(1-9組)、北門村。

錦園小學

錦園社區、錦屏社區、小河頭村、屏下村、後應村、下河村、山下金村。

橫湖小學

賣魚橋社區(28-52組)、月河社區(24-34組)、南屏社區、南泉社區、尚書坊社區(18-24組、26-27組)、南門村、小南門村、肖泉村。

太平小學

東輝社區、太平社區(10-27組)、月河社區(1-23組)、東門村、北山村。

三星小學

三星社區、迎輝社區、三星橋村、田洋村、塔下村。

實驗小學

西園社區、尚書坊社區(1-10組、25組)、西門村、西郊村、嶴底胡村、嶴底楊村、梅嶺村。

九龍學校

繁昌社區21組及以上,開元居、湖畔居,下保渭渚村、下保宅前村、芝嶴村。

註:空掛戶包括無固定住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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