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本廠實驗室之質量系統,管制,測試有壹遵循之規定,並確實做好實驗室之管理.
2.範圍
2.1本廠實驗室之範圍: 鹽霧測試.、恒溫恒濕.、高濕測試(0℃-399℃)、硬度測試(洛氏.維氏.)、色差、
烤漆類膜厚、推拉力測試.、旋轉扭力測試、粗糙度測試.
2.2可靠度試驗室:對性能之測試,以期質量符合客戶之需求.
3.權責
3.1品保: 負責對實驗室之管理及對相關產品進行試驗.
4.作業內容:
4.1可靠度實驗室職責:
4.1. 1本廠最終產品可靠度試驗實施及相關儀器設備之管理.
4.1.2相關規範之訂定
4.2.人員職責:
4.2.1室驗室負責人其職責如下:
制定實驗室之規劃方向.
實驗室對外之總負責人.
實驗報告之最終核準人.
4.2.2實驗室QE其職責如下:
依據實驗室負責人制定的實驗室規劃訂定實驗室之計劃,以及工作計劃及運作,技術之建立, 工作指派.
督導實驗室質量管理系統的運作,檢討,修正及協助稽核.
負責督導實驗室測試及報告質量.
為試驗報告之審核者.
負責檢驗/測試結果之跟催.
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之事項及相關管理運作.
負責修訂相關之質量程序,規範等.
4.2.3技術員職責如下:
負責各儀器的日常保養.
配合實驗室質量管理系統作業執行.
c. 參與質量管理系統檢討.
d.測試/檢驗工作之執行,報告撰寫,呈閱.
4.3.文件管理: 所有相關文件(規範,基準)之管理依文件管理規定執行.
4.4.實驗室人員:
4.4.1實驗室人員須為初中(包括以上)之學歷,並有經過相關專業訓練並取得資格證明者.
4.4.2實驗室人員須經測試/檢驗之各單項規範操作訓練,並實際作業經主管認定合格。
4.4.3實驗人員之資格證明應列入資料保存,並每年重新確認其資格.
4.4.3實驗人員之資格證明應列入資料保存,並每年重新確認其資格.
4.5實驗室被測產品的識別與測試.
4.5.1實驗室人員接收待測品應先點收待測件並掛(貼上)標示.若測試條件有不符合測試條件或測試件有瑕疵可能影響檢測結果者應速通知品保主管.
4.5.2待測件之儲存搬運及處置:
待測件應放於實驗規定之待測區中,並依標示案號擺放.如有特殊環境要求時,應依規定環境存放.
放於待測區之待測件搬運時應特別註意待測件之安全,並保護其免碰撞.
測試結束後,將已測試件放於實驗室規定之已測區中,於案件結束後 ,報告轉交委測單位.
如測試件須將樣品保存於實驗室者,應將其裝箱收存於實驗室儲存架上以備日後查驗,如保存期有要求時,應依規定期限保存,無規定者壹般存三個月可報廢.
4.6室驗室流程管理:
4.6.1實驗執行及管理單位應檢討實驗精確度之需要實驗之環境.
4.6.2實驗環境依作業基準執行,若主導者或客戶有特別需要時依要求執行.
4.6.3實驗環境若超出管制條件時,應立即停止實驗,並立即了解問題點並排除之.
4.6.4實驗室測試方法:
4.6.4.1測試方法應符合客戶之需求,若主導人或客戶要求使用其提供之方法彧依實驗室自訂之方法.時,則依其方式執行.
4.6.4.2實驗室於實驗前應先驗證實驗室是否有能力執行試驗符合標準之規範,如無法依照標準規定時,應取得客戶同意.
4.7設備管理:
4.7.1清單:將所使用之儀器,壹壹列出清單並對各儀器進行日常保養.
4.7.2儀器之保養負責人須負責儀器平日之保養與清潔,設備發生故障彧試驗結果不符合規定時,則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並尋求處理.
4.7.3各技術員在操作,測試,保養等作業時保持清潔,作業完後應將工作臺,工具,治具使用附件等擦拭後回歸原位.
4.7.4設備校驗:無響室量測儀器之校驗及可靠度所使用之儀器之校驗依量測儀器管理程序執行
4.8 外部實驗室管理:
當需要使用外部的實驗室進行產品的驗證時,品保部應要求相關單位收集其資質證明,經評估合格後方可使用。
4.9 記錄管理:
4.9.1實驗室各項報告應交品保部保管,歸檔存查.
4.9.2如每周有做之實驗或客戶有要求時,應適當的采用統計技術手法驗證測試結果.
4.9.3保存方式依質量記錄管理程序執行.
4.10稽核:實驗室之質量管理系統稽核依照公司年度稽核方式進行,相關規定及執行方式依內部質量稽核管理程序執行.
5.參考文件
5.1質量記錄管理程序
5.2內部質量稽核管理程序
5.3測量儀器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