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不允許購買硫磺粉。硫磺屬於危險化學品,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否則,就是違法行為。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以及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二、危險化學品包括什麽
危險化學品包括:
1、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品是含有壹種或多種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質和混合物和爆炸性物品;
2、不包括下述裝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由於其數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點燃或引爆後,不會由於迸射、發火、冒煙或巨響而在裝置之處產生任何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