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壹式兩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壹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壹印制,由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