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回執和立案回執壹樣嗎
1、含義不同,受案回執是公安機關對於公民的報案、控告的受理,立案回執是說明該案件公安機關即決定立案了。
2、結果不同,受案回執並不意味著就壹定立案,也有可能會不予立案;而立案回執則是已經立案,之後開始對案件情況進行偵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