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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先辦酒還是先領結婚證

各地風俗也許會存在不同,有的地方結婚不壹定需要擺酒席的,但是今天就以擺酒席和領結婚證為壹個矛盾點展開~別介意

有壹句話很經典,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

這句話最適用的恐怕就是相親的情境。

我有壹個朋友叫小潔(化名),去年的時候,年齡恰至風華,22周歲,父母為其張羅了壹場相親,並且是很直接的奔著結婚為重點的相親。

並沒有提供給她選擇的空間,只告知培養下感情準備結婚。

(ps.這種情況在很多人眼裏是很不舒服的,我的婚姻我做主,但是小潔是壹個聽話的女孩子,最後還是聽從了父母的安排。未來的事情,無人可知。)

8月份談的對象,是壹個鄰村的男孩子,比她大好似1-2歲。

到今年的年初,19年1月份,雙方舉辦了訂婚宴,2月份雙方舉辦了結婚宴。可能是職業病犯了,我那時候席畢,就冒昧的問了壹下小潔,領證了沒?

小潔回了我壹句,還沒有,打算要麽3月8號要麽5月20號。

我就笑了笑。

就這樣的情況,我想很多人身邊都有經歷過。今天不談訂婚宴結婚宴的區別,就談談到底是先領證?還是先擺酒?

其實很多人都還是蠻有法律意識的,都會回答道:當然是先領證啊。但實際中呢?不壹定的呢~

那就從感情、從法律談壹談不同的先後產生的後果~

先領證,其實完全沒問題,領了之後,雙方確實是合法的夫妻,但是會產生幾種不同的酒席思想。

1、證都領了,壹家人了,大擺酒席都是花的自家人的錢,不好不好,還是節省點,少擺點或者幹脆兩個人自己去吃個燭光晚餐就好了。

2、證領了,擺不擺酒沒區別了,我們已經是合法夫妻了,沒必要擺了。

3、證領了,我們是合法夫妻了,好好辦壹場酒席,廣告天下,而且還能收到親朋好友的衷心祝福。

當然還有不同的思想,我畢竟想的不全面,也希望朋友們可以壹起補足補足~

其實先領證,從我能想到的這幾種思想中,在法律上,無關痛癢,都是夫妻關系了,最多就是在道德上,在心裏感受上,會有不同。

另壹種,先擺酒。有的地方的習俗,可能是更講究擺酒的。擺酒選擇陰歷黃道吉日,領證選擇陽歷好聽的日子。

其實這樣的做法是很不保險的。

也許會認為只要辦了酒席,辦了婚禮,雙方就是向公眾告知已經結婚,認為效力極高,且能收到街坊鄰居親朋好友的祝福,更有約束力。

1、上次有個當事人咨詢,說他要和老婆離婚,然後經過初步的咨詢,他竟然告知我,他和他老婆在老家都擺過酒了,證人很多的,證呢?沒領。那麻煩證人什麽用?

2、還有要結婚呢,要買房吧?那先辦婚宴和酒席吧,結婚證等買房了再領。那後面呢,如果雙方感情不好了,那怎麽辦?離婚?婚都沒結。不離婚?這酒席都擺了。對女方來說,沒有離異的記錄,沒有二婚的頭銜,那對男方來說呢。

3、辦了酒席,沒有領證,如果壹方後悔了,這可是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

4、同樣也要敬告壹句,我們國家現在是不存在事實婚姻的,不領證的叫耍流氓(同居關系)~

就這麽壹講,其實就能知道感情和法律上面的沖突了,所以,讓我啰嗦兩句:

如果男女雙方,經過戀愛,或者說經過相親,決定要不如婚姻的殿堂,請拿出十足的誠意先領證,這不僅是對雙方,也是對雙方家庭,雙方親朋好友的壹份尊重。

如果覺得對方有什麽不足或者有什麽要求,壹定要在領證前提出,達不成***識請別勉強,先解決不足之處。

當然,也希望,作為男方的妳在領了證之後,不說壹份奢華的婚禮,最起碼也要給女方壹場體面的婚禮,提供給她秀的素材。

而作為女方,也希望不要超過雙方的經濟能力,提出過分的要求,生活,需要雙方的體諒和尊重。

願大家都收獲美好的愛情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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