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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年過50歲離婚了,但她很快樂,離婚後還把生活過成了詩

好的婚姻可以滋養人,壞的婚姻可以消耗人。媽媽的婚姻就是壞的,也是時代決定的。

?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媽媽是60後,那時候依舊延續著中國的傳統,兒女嫁娶遵循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於是,媽媽在21歲的時候,家人安排相親,最後姥爺做主讓媽媽嫁給了爸爸。

據媽媽講述,是在爺爺家相親的。相親那天,媽媽和姥爺壹進屋就看見爸爸站在立櫃旁邊,瘦瘦的,個子矮矮的,初次和媽媽見面,還有些害羞,吞吞吐吐、笨嘴拙舌地說了幾句問候的話。

見了第壹面,媽媽打心底裏就沒看上爸爸這個人。後來,姥爺壹再說:“這是正經過日子人家,他還有手藝,之後能有吃有穿,這樣的也不錯了,嫁了吧。”媽媽想了想,沒相中人但是有手藝,姥爺說行,就這麽地吧。在沒有愛情的基礎上,媽媽嫁給了爸爸。

二、婚後生活很糟糕

婚後相處,媽媽才發現爸爸是壹個很倔強的人,不聽勸告,並且做事情不懂得變通,壹條道跑到黑,兩個人經常因為壹些瑣事吵架。

後來,有了我們姐弟三個,家裏經常揭不開鍋,在生活的壓力下,爸媽吵架的頻率也越來越高。任何婚姻都經不起經常吵架的考驗,本來兩個人就是婚後戀愛,原本就沒什麽感情,再加上吵架,更是火上澆油。

?自古以來,從未改變的是“誰在家庭中掙得錢多,誰就有話語權和決策權”。所以爸媽每次吵架,爸爸都是勝利方。我記得有壹次,媽媽去姥爺家看望二老,臨走的時候留給二老200塊錢,媽媽回來後,爸爸就對媽媽盤問錢的事,媽媽就說了,說著說著兩人吵了起來,原因是爸爸嫌媽媽給二老留錢留多了。媽媽因此生氣,哭了壹晚上。哎,貧賤夫妻百事哀啊。

在我的記憶裏,爸爸每次和媽媽吵完架,媽媽都會哭著說:“跟妳爸這日子沒法過,啥事都不帶聽我的建議,要不是心疼妳們三個,早和他離婚了。”就這樣,媽媽熬到我們姐弟三人各自成家,便結束了這憋了巴屈的32年的生活,和爸爸離婚了。

三、離婚後把生活過成詩

離婚後,媽媽高興極了,她投奔我二姨,來到省會城市,開始為自己而活。在二姨的幫助下,買了壹輛三輪車,媽媽從來沒在市裏開過三輪車,卻很快能開著三輪車上道了,後來媽媽又學會了進菜、賣菜,後來還有了自己的固定的蔬菜店。

雖然,賣菜很辛苦,需要起大早去批發市場進菜,夏天的時候,除了經營蔬菜店,還要出早市,但是,內心得到了釋放,生活非常快樂,自己掙錢自己花,再也不用受爸爸的管制了。徹底實現了經濟獨立、人格獨立,也可以說是“翻身農奴把歌唱”,這是多麽大的成就感。

媽媽現在也有了自己的愛好,比如聽音樂、跳廣場舞、沒事的時候再拍拍小視頻,每天心裏都美美的。

結語:

我感謝媽媽做出的犧牲,為了照顧我們姐弟三人,忍氣吞聲和爸爸生活了32年。

我佩服媽媽的勇氣,已過知命之年勇於提出離婚,到省會城市闖蕩。

我敬仰媽媽的奮鬥精神,不管多累,每天都堅持起早貪黑賣菜。

我贊賞媽媽的生活態度,總能樂觀面對生活的累與苦,仍舊對生活充滿熱愛。請輸入圖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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