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而言之,如果妳使用UDP,默認T1=500毫秒,即半秒鐘
Register ---> 0.5s 未收到響應
重發Register ---> 1s 未收到響應
重發Register ---> 2s 未收到響應
重發Register ---> 4s 未收到響應
壹直到64個T1,即32秒,如果還是沒有應答,則生成傳輸錯誤,報告給應用層。
-----
如果使用的是非可靠傳輸的通訊層,客戶端事務必須啟動壹個定時器A並且由缺省值T1組成。如果是壹個可靠的通訊協議,那麽客戶端事務不應當啟動定時器A(定時器A控制請求的重發送)。對於任何通訊協議來說,客戶端事務必須啟動壹個定時器B並且有著64×T1秒的缺省值(定時器B控制事務的超時)。
當定時器A觸發了,客戶端事務必須重發這個請求,把請求交給通訊層進行發送,並且重新設置定時器為2*T1。在傳輸層中重傳的定義是指把剛才通過傳輸層發送的消息,再次交給傳輸層重新發送壹次。
當定時器A在2×T1後觸發了,請求必須再次重傳(如果客戶端事務依舊還是在這個狀態的話)。這個處理必須持續下去,這樣請求才能每重發壹次以後定時器延時1倍。重發機制只有當客戶端事務在”calling”狀態的時候才能進行。
缺省的T1是500ms。T1是壹個RTT的估計時間,是在客戶端和服務端的壹個事務處理的估計時間。節點可以(不推薦)使用更小的T1值,比如私有網絡,並不接到INTERNET的網絡可以設置小壹點。T1也可以設置成為大壹點的值,並且我們建議如果當我們知道RTT值比較大的時候(比如高延時的網絡)應當設置T1成為大壹點的值。不管T1如何取值,本節要求的重傳機制要求的指數延時是必須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