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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入室行兇被男子反殺,被認定正當防衛,該起案件有哪些值得關註的信息?

隨著我國網絡技術的發展和普及,社會各個角落所發生的各類敏感事件通過網絡在很短的事件便傳遍全國,受到社會公眾的關註和議論。而近些年我國社會頻繁出現各種因遭受惡人毆打欺淩反抗失手將惡人打死的事件,按照我國社會普遍觀點,入侵住宅行兇 傷人,即便被戶主打死,戶主也沒有任何責任,同樣根據國際發達國家的法律規定,對於入侵他人住宅的犯罪行為,住宅主人有權利使用任何手段擊斃或殺死入侵者,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然而在我國的現實情況卻是面對不法侵害,不法入侵住宅等犯罪行為時,被侵害人反抗而造成侵害人死亡的,很大可能會被判定防衛過當而面臨牢獄之災。

網絡曝光了壹起發生在河北省邢臺市的正當防衛案件,具體案情為:2018年5月20日晚,巨鹿縣村民刁某翻墻闖入董民剛家滋事,並用隨身攜帶的尖頭車鑰匙戳紮董民剛的臉等部位,致其滿臉是血。董民剛奮起反抗,在打鬥中用剪刀將刁某殺死。在社會公眾觀點下,刁某絕對死有余辜,而被打的董某應該不需承擔任何責任。然而現實卻是董某在防衛反抗過程中將刁某殺死,被邢臺市公安局數次認定為防衛過當,並以故意殺人罪移交檢察院起訴。

2018年8月4日,邢臺市公安局審查後以董民剛涉嫌故意殺人罪向邢臺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2018年9月19日,邢臺市檢察院審查後認為本案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退回補充偵查,並列出7條補充偵查提綱,重點對董民剛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刁某是否在董民剛家與李某過夜、刁某與李某的手機通話記錄等問題進行補充偵查。

2018年10月19日偵查機關補查後認為董民剛的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於防衛過當,以故意殺人罪於移送邢臺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8年12月4日,邢臺市檢察院審查後認為董民剛的防衛行為是否超過必要限度仍然存在疑點,需要進壹步補充偵查,遂向偵查機關又列出7條補查提綱,重點對案發前刁某到董民剛家的頻率及對董民剛的態度、作案工具剪刀平時放置的位置等引導偵查機關補充證據。

2019年1月3日邢臺市公安局經過第二次補充偵查,公安機關仍然認為董民剛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以故意殺人罪於今年1月3日再次移送邢臺市檢察院。

邢臺市檢察院在審查後認為:本案的案發前因事實對於認定案發當晚的董民剛主觀心態具有重要意義。公安機關偵查方向主要在作案過程,證明案發前因的證據比較單薄。在公安機關兩次補充偵查仍不能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該院決定充分利用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機關的補充偵查權(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五條第二款"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及時自行補充偵查,全面收集固定證據,確保案件準確定性。

該院先後派員赴巨鹿縣案發地復勘現場、到董民剛和刁某所在村調取新的證人證言、走訪村民、復核相關證據。從案發前刁某壹系列的非法行為及其社會表現、董民剛的社會表現,表明董民剛非常懼怕刁某,印證了董民剛在案發當晚的主觀心理十分恐懼,害怕自己和家人遭到刁某報復,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委曲求全,也印證了刁某盛氣淩人、兇殘無比,由此證明了案件發生時正當防衛的緊迫性和實施防衛的強度,從而為準確判定案件性質奠定了基礎。

今年1月29日,邢臺市檢察院召開檢委會,認定董民剛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決定對董民剛作不起訴處理。

通過這起正當防衛案件的判定我們可以看到,當外人闖入家中行兇傷人,主人反殺被認定為正當防衛是多麽的艱難,作為實際偵辦機關的公安局在案件偵辦過程中為何數次認定董某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並涉嫌故意傷人,不難看出邢臺市公安局存在?誰死誰有理?的思想,甚至在偵辦過程中有故意隱瞞案情,意圖將該案件定性為防衛過當,故意殺人的嫌疑,不然作為專業的偵辦案情的公安機關,案情偵辦的結果不僅僅完全違背民意,反而處處透露著強硬,簡單,敷衍,甚至還不如檢方自行調查的結構詳細,對於案件真正的受害者董某造成的精神壓力不亞於入室傷人,死有余辜的刁某。

為何在這起案件中,警方對於董某反殺刁某的行為數次認定為防衛過當,並以故意傷人罪起訴,要知道,故意傷人和防衛過當,過失致死存在著很大的區別,故意傷人致死刑罰要遠遠大於防衛過當和過失致死。難道警方僅僅以董某反抗侵害,就認定董某存在殺人的心思,便以此認定董某就是要殺死刁某?還是警方知道刁某不會殺死董某,刁某的行為壹直未對董某生命造成傷害?這些都無疑說明壹點,那便是邢臺警方在此次正當防衛案件偵辦和定性上存在問題,過於偏重死者而忽視反殺者的正當權益和正當行為,惡意的將正當防衛行為定性為故意殺人。

公民有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和義務,而面對惡意侵害時,我國司法機關和社會應該鼓勵公民面對惡意侵害進行反抗和防衛,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弘揚社會正義風氣,而不是忽視侵害事實,誰死誰有理,枉顧被侵害人的權益,片面、敷衍、甚至是不負責任的將被侵害人認定成犯罪嫌疑人,造成冤案的發生。

在當今的網絡時代,執法機關更應該在面對合法公民反抗甚至反殺侵害者的案件時,根據案件真實情況,勇於認定正當防衛,鼓勵公民反抗不法侵害,抵抗違法犯罪的行為,畢竟真正的社會穩定不僅僅需要執法部門的維護,更需要廣大民眾的積極參與,如果民眾反抗不法侵害,抵抗違法犯罪的熱情被打壓,對違法犯罪冷眼旁觀,僅僅依靠執法部門維護社會穩定,不亞於杯水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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