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有效電子印章有如下規定:《電子簽名法》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電子簽名”要求:
1. 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2. 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 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 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除了滿足可靠電子簽名的要求,還要滿足法律對電子合同原件形式及保存條件的要求。壹般系統生成或電子郵件簽署的電子合同證明力低,而且需要自己證明簽名的真實性及未被篡改,舉證復雜;我們提供的電子印章滿足法律要求,舉證容易。
同時,我們也擁有成熟的與OA系統等業務系統集成的解決方案、案例,通過電子化的簽約模式改善合同簽署與管理流程,為人們提供更安全高效的互聯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