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1979年 2月頒布的《水產資源繁殖保護條例》中有禁漁期的規定,農牧漁業部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各海區分局和各省(市、自治區)還進壹步作了具體規定。如規定5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為青魚(鯡)禁漁期,6月20日至8月20日為毛蚶禁漁期,7月10日至9月10日為黃海沿岸建網、壇網、闖網、袖網定置漁具禁漁期,4月15日至5月31日為淡水湖區與水庫禁漁期,海南島臨高縣臨高角至東方縣八所港20米水深以內海域禁漁期為3月1日至 6月30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