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實施合夥人制度,這主要也是體現在對於人才貢獻和價值的壹種認可,並給予人才創造實際價值並給予合理回報的機制。以及通過合夥人制更大的激發人才創造力,並將企業經營行為下放給合夥人團隊,從而實現吸引和保有優秀人才的目的。
壹、有限合夥企業註冊的流程
1、準備幾個預先準備好的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2、名稱核準後,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準備註冊公司;
3、拿到營業執照,刻該合夥企業公章;
4、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
5、拿到組織機構代碼證,申領稅務登記證;
6、公司去相關銀行設立基本戶。
二、有限合夥企業設立的條件
1、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壹個普通合夥人;
3、有限合夥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夥”字樣;
4、有限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5、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6、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7、有限合夥企業登記事項中應當載明有限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認繳的出資數額;
8、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要求在合夥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三、有限合夥企業註冊所需的資料
1、合夥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
2、全體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3、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對各合夥人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4、委托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提交全體合夥人委托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委托書及其身份證明;
5、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6、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7、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委托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委托書;
8、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法律客觀:《 合夥企業法 》第65條,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 合夥協議 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 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