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酷開通會員後,竟然還要花錢買電影,並且購買的電影有效期只有48小時,
今天《受益人》在優酷上線了,壹看才發現竟然要購買,會員只需半價6元,並且買了以後只能在48小時內看,否則有效期壹過就要重新花錢買!我記得優酷以前是會員可以免費觀看所有內容,現在整這壹出,不是把消費者當羊宰嗎?
如果48小時過期沒有通過短信告知消費者,是否屬於違反消法中違背消費者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