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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銀行系統 之二十壹 支付

支付

1992 年中國人民銀行引入世界銀行的技術援助,著手中國現代支付系統壹期工程的研究和建設。2000 年 10 月,又啟動支付系統二期工程,采取“借鑒吸收,自主開發,先大後小,邊建邊用”的方針,力爭 2003 年內完成現代化支付系統建沒。經過人民銀行科技和業務人員壹年多的自主開發,現代化支付系統中的大額實時支付系統於 2002 年 6 月在北京和武漢模擬試運行成功,於 2002 年 10月正式試運行,效果良好。該系統的建成,不僅為商業銀行和企事業單位及金融市場提供了快速、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服務,有效防範了支付風險的發生,同時,它又為中央銀行更加靈活、有效的實施貨幣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手段。

2013年10月6日,第二代支付系統在全國正式投產運行。第二代支付系統是中國人民銀行立足第壹代支付系統的成功經驗,引入先進的支付清算管理理念和技術,建設的全國統壹的中央銀行支付清算服務平臺。第二代支付系統適應新興電子支付發展、面向參與者管理需要、功能更完善、架構更合理、技術更先進、管理更簡便,其核心是清算賬戶管理系統,業務應用系統包括大額支付系統、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輔助支持系統包括公***控制管理系統和支付管理信息系統。

(這張圖有點老了,沒有網聯)

NPC:負責支付系統的運行和管理,接收、轉發各城市處理中心的支付指令,並對集中開設的清算賬戶進行資金清算和處理,是整個系統的核心;

CCPC:主要負責支付指令的轉發,接收並向 NPC 發送支付指令的 CCPC稱為發報中心(OPC),接收 NPC 發來的支付指令並向接收行轉發的 CCPC 稱為收報中心(RPC)。此外,還負責對本 CCPC 範圍內的小額業務進行清分軋差;

系統參與者:負責向支付系統發起支付指令、進行資金清算的銀行和具有經營支付結算業務資格的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通過支付系統辦理特定業務的機構。相對應地,與支付系統對接的相關業務系統包括: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中央銀行國庫業務處理系統、商業銀行行內匯兌系統、商業銀行分支行的綜合業務系統、外匯交易系統、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城市商業銀行匯票處理系統、農村信用聯社系統等。

HVPS:主要處理同城和異地的,金額在規定起點以上的貸記支付業務和緊急的小額支付業務。支付指令實行逐筆實時發送堯全額清算資金遙 支持銀行間跨行大額貸記 資金匯劃袁為債券交易市場堯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堯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堯證券交易所市 場以及其他金融市場提供資金清算服務。

BEPS:主要處理借記支付業務和規定金額以下的小額貸記支付業務。支付指令實行定時批量或即時發送,凈額清算資金; BEPS 能夠支持各種支付工具 的應用袁為社會提供低成本堯大業務量的支付清算服務袁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的支付需 求袁是銀行機構和非金融支付服務組織進行跨行清算和業務創新的公***平臺。

IBPS :支持規定金額起點以下的網上支付堯移動支付等新興電子支付業務的跨行淵同 行冤處理遙 業務逐筆發送堯實時軋差堯定時清算袁采用實時應答機制袁客戶進行支付操作 時袁可實時獲知業務最終處理結果遙 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支持符合條件的非金融支付 服務組織接入袁為其業務發展和創新提供公***清算平臺。

CIS 綜合運用影像堯支付密碼等技術袁將紙質支票轉化為影像和電子信息袁實現紙質支票截留,將票據影像和電子清算信息傳遞至出票人開戶行進行提示付款,付款回執通過小額支付系統處理,由小額支付系統統壹納入軋差並提交清算。實現了傳統支付工具處理的電子化、信息化,促進支票等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推廣應用。隨著信息技術不斷發展以及小額支付系統業務處理能力的提高,待支票影像交換系統達到生命周期後,適時決策將票據影像業務統壹納入小額支付系統處理,支票影像交換系統停止運行。

SAPS:是支付系統的支持系統,集中存儲清算賬戶,處理大額支付系統堯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提交的全額或凈額清算業務袁 並支持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 據集中系統淵ACS冤提交的單邊業務的資金清算。

PMIS:是支付系統重要的輔助支持系統袁是壹個多功能模塊堯統壹平臺的管理信息 系統袁主要功能包括行名行號管理堯支付業務統計分析堯業務監控堯業務計費和數據存 儲等遙 通過建立面向客戶和管理決策層的應用數據倉庫及公***信息平臺袁實現支付業 務數據***享袁並充分運用數據倉庫堯數據分析和報表工具袁對系統中蘊藏的大量支付 清算交易信息進行深度挖掘和加工袁為貨幣政策堯反洗錢堯金融穩定等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公***控制系統旨在對大額支付系統、小額支付系統、支票影像交換系統、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以及清算賬戶管理系統等提供統壹服務,提高系統整體業務處理效率。

根據中國銀行業的組織體系,為提高系統運行效率,減少系統風險,適應商業銀行業務逐步集中的需要,保障支付業務和資金清算快速、安全的處理,支付系統在物理結構上設立了兩級處理中心,即國家處理中心(NPC)和在全國地市級及其以上城市的城市處理中心(CCPC),國家處理中心分別與各城市處理中心連接。其網絡拓撲結構如圖所示:

NPC 和 CCPC 要提供標準的接口規範,支持各相關業務系統的接入。同時,大額支付系統也提供與經批準設立的清算組織連接功能,為其提供資金清算和信息轉發服務。

各政策性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以下稱商業銀行)的直接參與者通過支付系統前置機(MBFE)和支付系統城市處理中心(CCPC)連接。根據商業銀行行內系統和 MBFE 的連接形式,分直聯和間聯兩種。商業銀行行內系統與 MBFE 直接連接,由行內系統發起和接收支付業務的,為直聯方式;否則為間聯方式。

清算組織業務系統通過前置機(MBFE)與 CCPC 連接,發送代收和代付等業務,並要有必要的風險管理措施。

大額支付系統支持同城清算系統接入 CCPC,處理同城清算系統提交的軋差凈額清算業務。未來要通過大額支付系統的先進性逐步取代並最終自然淘汰同城清算系統。

(壹)大額支付系統簡介

大額支付系統是以城市行為單位與人民銀行支付系統相聯,即每個城市行的綜合業務系統與人民銀行當地支付系統處理中心通過支付系統前置機相聯,從而實現了各分支行(含異地支行,下同)與人民銀行“點對網”方式。大額支付要求每壹筆交易在 5 萬元以上。

(二)大額支付系統的參與者分為直接參與者、間接參與者。

1.直接參與者指銀行總行會計部、各分支行分行會計部。直接參與者與當地人民銀行城市處理中心直接聯結並在當地人民銀行開立資金清算賬戶,負責清算本行及轄屬營業機構的大額支付業務。直接參與者在大額支付系統範圍內,辦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即時轉賬業務、質押融資、質押融資扣款、及與總行之間的內部資金劃撥業務,但不能辦理對外業務。

2.間接參與者指銀行各分支行轄屬營業機構。間接參與者使用行內系統通過直接參與者向人民銀行提交清算業務,並由直接參與者負責清算大額支付業務。間接參與者在大額支付系統業務範圍內可辦理匯兌、委托收款(劃回)、托收承付(劃回)、退匯業務及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業務。

3.總行會計部、各分支行會計處在當地人民銀行開立的清算賬戶,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直接參與者開立的用於資金清算的存款賬戶。該賬戶物理上存放在國家處理中心,邏輯上由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負責管理。

(三)大額支付系統的信息處理流程

1.大額支付系統處理的支付業務信息從發起行發起,經發起清算行、發報中心、收報中心、接收清算行,至接收行止。

2.發起行是向發起清算行提交支付業務的營業機構即間接參與者。

3.發起清算行是向人民銀行支付系統提交支付信息並開設清算賬戶的分行會計部即直接參與者。

4.發報中心是向國家處理中心轉發發起清算行支付信息的人民銀行城市處理中心。

5.國家處理中心是接收、轉發支付信息,並進行資金清算處理的機構。

6.收報中心是向接收清算行轉發國家處理中心支付信息的人民銀行城市處理中心。

7.接收清算行是向接收行轉發支付信息並開設清算賬戶的分行會計部即直接參與者。

8.支付信息由紙憑證轉換為電子信息,或由電子信息轉換為紙憑證,具有同等的支付效力。支付信息由紙憑證轉換為電子信息,電子信息產生支付效力,紙憑證失去支付效力;電子信息轉換為紙憑證,紙憑證產生支付效力,電子信息失

去支付效力。

(四)資金清算順序

發起行(發起清算行)應及時向大額支付系統發送支付業務信息。國家處理中心收到支付業務信息後,對清算賬戶頭寸足以支付的,立即進行資金清算,並將支付業務信息發送接收清算行(接收行);不足支付的,按以下隊列等待清算;

直接參與者根據需要可以對壹下第 2、5、6 項隊列中的支付業務先後順序進行調整。各隊列中的支付業務按順序清算,前壹筆業務未清算的,後壹筆業務不得清算。

1.錯賬沖正。

2.特急大額支付(救災、戰備款)。

3.日間透支利息和支付業務收費。

4.同城票據交換軋差凈額清算。

5.緊急大額支付。

6.普通大額支付。

(五)業務範圍

1.大額支付系統處理的業務種類

2.大額支付系統業務處理的優先級次。發起行發起支付業務,應根據發起人的要求確定支付業務的優先級次。優先級次按下列標準確定:

支付清算系統是分布在支行的,當支行或營業網點發起支付清算業務時,會由該交易發送終端所屬的支付清算系統調用核心提供的服務,完成壹次支付業務。

這些模塊是通過對 4 位交易碼進行邏輯上的劃分。

大額支付交易可以分為兩種,壹種是由 Teller 發起的交易,另壹種是支付網關的來帳交易。

(壹)Teller 發起的交易:

1.Teller 的大額支付交易報文通過 CBSD 發往核心。PS0850 將報文解包後,根據交易碼,將交易數據包發往大額支付處理調度程序 PS1416,PS1416根據交易碼,進壹步將交易分發給具體交易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如,匯兌往帳交易,交易碼為 4258,則該交易就交由 SR4258 交易處理程序處理。

2.交易處理程序根據具體交易的業務邏輯和會計分錄,調用原系統中的原子服務交易。簡單的說,大額支付的交易是對核心提供原子交易的重新組合形成的新的交易。交易處理程序通過模仿 Teller 終端交易的方式,調用原子服務。

3.核心系統中的原子服務通過被調用完成賬務處理後,將處理結果返回到具體交易處理程序。具體交易處理程序在 原子服務處理完後,確定是否需要發往支付網關的數據。發往支付網關的往報由往報網關接口程序 NAPOUT處理,NAPOUT 會按照支付交易渠道,組織往報報文發往支付網關。往報的處理回執經來報網關接口處理程序 NAPIN 發回具體交易處理程序。

4.具體交易處理程序根據往報回執進行相應處理,再將該交易的處理結果,返回給櫃員。處理結果經過 PS0860,返回到 TELLER 系統。

(二)支付網關的來報交易:

1.支付網關的來報交易,由 NAPIN 進行合規檢查,如果來報合規,則發送到 PS1416,由 PS1416 執行 Teller 發起的交易步驟 2 和步驟 3,自動入賬,如果不合規則復制到來報錯報流水中。

2.PS1416 根據應用模塊的處理結果和錯報檢查結果,將結果信息發往 NAPOUT,由 NAPOUT 組織回執信息發往支付網關。

3.錯報信息則由櫃員進行人工處理。

(壹)生成支付結算業務序號

1.支付結算業務序號設計

支付結算業務序號是用來唯壹標識壹筆交易,是櫃員在櫃員終端上用來查詢壹筆交易的關鍵字,既壹個支付結算業務序號唯壹對應壹筆銀行支付交易。由於櫃員的業務操作習慣,支付結算業務序號應有壹定的規則,使櫃員壹看到支付結算業務序號就能了解該筆業務的發生時間、支付的渠道類型、是來賬還是往賬。設計的支付結算業務序號

(二)Teller 通訊程序

1.接收 Teller 來報

大額支付的金融交易主要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由本行發起的交易,向它行發送報文,稱為往賬;另壹類是由他行發起的交易,向本行發送交易報文,稱為來賬。這兩種類型的交易分別來自 Teller 和支付網關,由於 CBSD 將來自 Teller 和支付網關的數據進行了統壹處理,核心不再區分報文是來自 Teller 還是來自支付網關,統壹由接收 Teller 來報的程序來接收上送的數據。

2.向 Teller 發送報文

大額支付系統完成交易請求後,無論交易成功與否都應該向 Teller 返回處理結果。

(三)調度核心服務

大額支付的金融交易是通過組合核心原子服務得到的。大額支付系統對核心服務的調用是通過 PS0850。大額支付系統被視為壹個虛擬的“Teller”,向核心發起所要調用的原子服務的交易。該模塊包括了向核心發送交易請求和接收核心原子服務處理結果兩個程序。

(四) 支付網關接口的通信程序

由於與人行的通信有著嚴格的報文格式的規定,而且各個渠道的報文標準又不相同,用另壹個網關接口程序將大額支付的報文轉換成人行的標準報文。 在成功完成核心服務的調用後,說明在本行的記賬已經成功。此時需要通過支付網關向人行清算中心發送業務報文,完成行與行之間的清算。同樣的與支付網關的通信包括發送和接收兩個子例程。

1.向網關接口發送報文

2.接收網關接口報文的通信程序

支付網關向人行清算中心發送業務報文後,人行清算中心再處理完行與行之間的清算後,會通過支付網關向核心返回處理結果。

(五)金融交易沖正程序

金融交易的沖正是金融交易很重要的安全措施。在大額支付系統中的金融交易是通過組合核心系統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務來完成的。如果壹筆大額交易需要調用 2次核心系統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務,當第壹次調用成功,而第二次調用失敗時,需要將第壹次調用成功的金融交易進行沖正。簡單的說,沖正就是把壹次錯誤的記賬交易恢復。如某金融交易是從甲賬戶裏轉了 n 元錢到乙賬戶,那麽沖正就是在需要時,將 n 元錢從乙賬戶退回給甲賬戶。 因為大額支付交易通常會調用多次核心系統原子服務,每次調用核心系統的原子服務都要將詳細信息記錄下來以便用於沖正。

在大額支付系統向支付網關發送報文時。網關接口程序負責將核心的固定格式報文轉換成各個支付渠道的特定格式報文。網關接口有 2 個:NAPOUT,用於向支付網關發送報文;NAPIN,用於接收人行清算中心處理結果。下面分別介紹這兩個接口的實現。

(壹)NAPOUT

NAPOUT 是支付系統往報組包、發送主程序。當 PS1416 處理完金融交易,需要向支付網關發送往報報文時,用 SNDNAP 程序將往報報文通過 NAPOUT發給支付網關。

NAPOUT 接收到數據後,根據渠道號、交易碼從“交易和報文類別對照表”找到對應的報文編號按照“支付網關報文格式”進行組包條件檢查。檢查未通過,返回失敗信息碼和拒絕碼 到 PS1416;檢查通過後按照“支付網關報文格式”進行組包,組包後數據寫入往報流水。

“交易和報文類別對照表”的使用是因為同壹個支付清算業務可能可以通過多個渠道進行銀行間的清算,如匯兌往賬交易,可以通過人行的大、小額,國際間的清算通過 SWIFT。各個渠道用到報文格式都有著該組織的報文標準,而且各不相同,所以在通過支付網管向清算中心發送報文時,需通過該表來區分使用的報文格式。

NAPOUT 程序主要完成以下功能:

1.根據交易格式文件拆解從 PS1416 傳過來的數據;

2.根據“交易和報文類別對照表”判斷該交易的渠道和報文編號;

3.根據報文格式檢查數據是否合法和完整;

4.根據交易碼和渠道號,查找“交易和報文類別對照表”,依據特定報文要求重組報文;

5.寫往報流水,將報文發送給支付網關;

6.返回 Teller 成功信息。

(二)NAPIN

NAPIN 程序隨支付系統啟動而自動啟動,自動以輪詢的形式在後臺監聽來報流水文件,當發現有新的待處理的來報報文時,按照來報的格式進行拆包處理。然後按業務內容和與 CBSD 交易相同的格式組成需要處理的交易,發送到相應的處理程序數據隊列中。NAPIN 主程序主要功能是將支付網關的來報,通過查詢交易和報文類別對照表,通過渠道號和報文編號獲得核心中的相應的交易碼,由此得到相應的格式報文。將網關來的交易報文通過該核心固定報文重新組包,上送核心進行處理。

對於錯誤的報文應該記錄在壹個物理文件中,由櫃員調用專門的錯誤處理交易進行處理。錯報流水記錄表,用於記錄出錯的報文。

大額支付處理主程序(程序名為 PS1416)是壹個報文調度程序。在支付系統啟動後,就壹直監聽,當有數據報文時,進行拆包,此時的報文結構是經由 PS0580 發送過來的標準格式 PSB00401。PS1416 拆解報文後,根據交易碼將其分發給相應的交易處理程序處理。

匯兌往賬交易是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該交易結算。匯兌往賬的交易碼是 4258,對應的交易處理程序是 SR4258。

SR4258 交易設計為以下幾個步驟:

1.進行數據有效性檢查,如金額和帳號的檢查;

2.將業務要素記錄匯款電子登記簿,用於跟蹤匯款狀態,處報表工作;

3.根據現轉標誌判斷匯款的資金來源是現金還是從客戶帳轉賬,從而調用相應的原子服務。如果是現金,原子服務交易碼是 51GC;如果是客戶帳轉賬,原子服務交易碼是 51SC;

4.根據原子服務返回結果判斷記賬是否成功,記賬成功則繼續以下步驟,不成功時需修改匯款電子登記簿,記錄該筆記錄失敗;

5.繼續判斷收費方式,是現金還是從匯款人帳戶扣款。如果是現金,原子服務交易碼是 51GG;如果是匯款人帳戶扣款,原子服務交易碼是 51SG;

6.根據原子服務返回結果判斷收費是否成功,如果成功則繼續以下步驟,不成功時,需要調用沖正交易,將步驟 3 的交易進行沖正,同時修改匯款電子登記簿,記錄該筆記錄失敗;

7.如果步驟 5 成功後,需向人行清算中心發送清算報文,完成行與行之間的資金清算。

8.人行清算中心,會發送會處理結果報文,核心仍需判斷清算中心的處理是否成功,當清算中心處理成功後,修改電子登記簿狀態,返回 Teller 交易成功信息;如果失敗也需修改電子登記簿狀態,返回 Teller 交易失敗信息。再由櫃員進行相關處理。

大額支付系統主要完成銀行間的資金清算,它支持種類繁多的銀行業務。這些銀行業務主要包括匯兌、委托收款(劃回)、托收承付(劃回)、銀行間同業拆借等。壹個大額支付交易的數據流向是:從發起方通過人行前置發往人行清算中心;人行清算中心進行清算並把清算結果通過接收方的人行前置發送給接收方;接收方進行核心記賬後,將處理結果返回給人行清算中心;人行清算中心將成功的處理結果返回給發起方。 銀行業務中的匯兌往賬交易就是壹個典型的大額支付交易,以匯兌往賬為例。

對大額支付匯兌往帳的交易設計步驟解釋如下:

1 . Teller 發 起 壹 筆匯兌往賬交易 ,經由 CBSD 將報文發 送到數據隊列(PS0850Q)。

2.PS0850 在壹直監聽 PS0850Q,當 PS0850Q 中有數據時,調用系統程序“QRCVDTAQ”獲得交易數據包,拆解報文頭後,如果是屬於大額交易,將報文通過系統程序“QSNDDTAQ”,將報文分發到大額支付系統的數據隊列(PS1416Q)。

3.大額支付調度程序(PS1416)壹直監聽 PS1416Q,當 PS1416Q 中有數據時,調用系統程序“QRCVDTAQ”獲得交易數據包,拆借報文頭後,分析交易碼,如果交易碼為 4258 即匯兌往賬交易,PS1416 調用 SR4258 匯兌往賬處理例程。

4.SR4258 首先會對拆包,進行數據有效性檢查,包括行名、行號、交易金額等業務要素。生成結算業務序號,用於跟蹤該筆交易。檢查通過後會在“大額支付電子登記簿中”生成壹筆新的記錄。

5.然後根據會計分錄,重新組報文,新的報文格式為原子服務標準格式。

6.然後根據會計分錄,重新組報文,調用原子服務進行賬務處理。

7.原子服務進行賬務處理後,將處理結果組包發送到 PS0860Q。

8.PS0860 在監聽到 PS0860Q 中有數據時,調用系統程序“QRCVDTAQ”獲得交易數據包,拆解報文頭後,將報文通過系統程序“QSNDDTAQ”,將報文給SR4258 處理程序。

9.處理程序在收到 ICBS 原子服務處理結果後,根據結果修改“大額支付電子登記簿”狀態。

10.將人民銀行規定的大額支付實時系統報文要求的業務要素發送給 SNDNAP接口。

11.SNDNAP 將報文發送給支付網關,由支付網關將業務要素重新組,組成人民銀行規定的標準報文,如國內匯兌往賬交易,就組成 CMT100 報文給人民銀行清算中心。

12.支付網關會實時的接收到人民清算中心的處理結果, 將結果發送到RCVNAP 支付網關報文接收接口。

13.RCVNAP 並將結果返回給 SR4258 交易處理程序。

14.SR4258 根據處理結果修改“大額支付電子登記簿”狀態。

15.SR4258 通過 SNDTELLER()將交易處理結果發到 PS0860Q 中。

16.最後,PS0860 將整個交易的處理結果返回給 Teller。

壹筆實時業務處理時間是由多個節點處理時間和網絡通訊傳輸時間構成的,因此壹筆交易的系統響應時間難以確定,但可以通過在相關節點設定超時時間予以限制。

1.交易處理時間:T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T8 + T9

2.各節點超時時間值設置要考慮整個網絡狀況、入網成員業務系統處理效率等

3.超時時間值自受理網點起到接收到收方成員系統止是遞減的,例如:

網點櫃員系統超時時間值:60秒

發起方成員系統超時時間值:55秒

人行清算中心超時時間值:50秒

接收方成員系統超時時間值:45秒

發起方成員系統、清算中心系統、接收方成員系統都以自身系統時間來計算計時開始和計時結束。

清算中心系統的超時檢查時間控制段為:從清算中心系統向接收方成員系統發送報文開始,到清算中心系統收到接收方成員系統的應答報文為止。清算中心系統的超時時間為 30 秒。

發起方成員系統的超時檢查時間控制段為:從發起方成員系統向清算中心系統發送報文開始,到發起方成員系統收到清算中心系統的應答報文為止。發起方成員系統的超時時間為〉=40 秒。

接收方成員系統的超時檢查時間控制段受清算中心系統的 30 秒限制,包含網絡傳輸和行內處理的時間,只能小於 30 秒。

由上文的分析,發現當本行作為大額交易的接收方時,含網絡傳輸和行內處理的時間,會限制在 30 秒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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